史明洲《審執分離的誤讀與澄清》
清華法學. 2023,17(03)
史明洲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
摘要:我國理論與實務在審執分離上的對立阻礙了《民事強制執行法》的立法進程。但是,雙方都誤讀了審執分離。理論一方誤讀了審執分離的代表性。審執分離的原型是德日兩國特有的多元執行體制,誕生於1789年法國大革命至1877年德國民事訴訟法制定前後歐洲大陸複雜的政治環境。從20世紀30年代開始,德日兩國持續不斷地進行執行體制改革,其多元執行體制已實質消融。實務一方誤讀了審執分離的理論淵源。德日兩國把一元執行體製作為理想形態,不可能發展出與其相悖的審執分離理論,也就談不上給我國提供借鑑。我國審執分離理論是一種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本土方案。因此,民事執行關係的調整應當以法律調整為重,作為政策調整產物的審理分離理論應被揚棄。執行體制的討論需要重新設置議題。
關鍵詞:強制執行;審執分離;一元執行體制;多元執行體制;審執分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