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一葦《〈民法典〉第537條(債權人代位權行使效果)訴訟評註》
法學雜誌. 2023,44(03)
蒲一葦 寧波大學法學院
摘要:《民法典》第537條沿襲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0條的規定,在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效果上採取「直接受償規則」,使得代位權的制度本旨從債權保全轉向債權實現,由此導致債權人代位訴訟的內部關係和訴訟結構出現了本質變化,不再符合傳統的訴訟擔當原理,需要重新進行理論闡釋和制度構造。按照「直接受償規則」,債權人代位訴訟的訴訟標的應為債權人的代位權,債權人作為實體法利益歸屬主體本身即屬於適格當事人;債務人可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或者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法院所作判決對債務人具有既判力。
關鍵詞:代位權;直接受償規則;訴訟擔當;訴訟標的;既判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