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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发强.确立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权的考量因素[J].法学,2006,(12):115-123.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
摘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涉外诉讼案件管辖问题上的规定过于简单。这种方式不利于我国法院对涉外案件行使管辖权。正值修改民事诉讼法之际,应根据涉外案件管辖的特点,考虑多方面因素,科学制定涉外管辖标准,适当扩张我国的涉外案件管辖权,以适应我国对外交往扩大的需要,从而达到方便当事人诉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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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跃龙,黄永乐.民诉环节牵连性法则不容忽视——管辖权异议对后续活动的制约[J].法学,2006,(03):141-145.
关键词:民事诉讼;管辖;举证时限;证据规则;传票;开庭
摘要:民事诉讼活动环节具有关联性。在管辖权异议期间届满前,或者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人民法院关于异议不成立的裁定生效前不得签发开庭传票。当事人滥用管辖异议权借故拖延诉讼程序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并不构成对举证时限的法定影响。举证时限虽可依法官之职权行为而变更,但是人民法院不能仅仅因为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变更举证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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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善刚.试论民事诉讼特别地域管辖之立法缺失及其完善[J].法学,1999,(08):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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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争平.浅谈举证时限的设立[J].法学,1996,(03):28-30.
摘要:<正> 我国民诉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有关当事人举证时间限制方面没有作出规定。为此,在审判实践中,不少法院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决定各种各样的当事人举证的具体时间期限。这在当事人法律意识特别是诉讼法律意识不高或诉讼法律知识缺乏的情况下,是有效果的。因为当事人胜诉心切,法院要求他们怎样做,一般都会按照要求想方设法地去做的。实际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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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姿.我国应诉管辖的法理重述——从“默示/推定协议解释论”批判开始[J].法商研究,2023,40(02):88-102.
关键词:应诉管辖;默示协议管辖;法律拟制;意思表示的解释;程序安定
摘要:默示协议管辖无法有效地解释我国的应诉管辖制度。“推定合意解释论”存在概念错误与逻辑漏洞。应诉管辖的目的在于解决无管辖权的受诉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合法性问题,管辖法定原则和程序安定分别构成其制度基础和法理基础。应诉管辖的制度性质是法律拟制,核心是对被告默示意思表示的解释及其法律效果的明确。与德国法将被告不提出管辖异议而应诉答辩的行为拟制为与原告达成管辖合意不同,我国法将这种情形拟制为被告同意受诉法院管辖本案,继而产生受诉法院获得管辖权的法律效果。为保障应诉管辖程序正当,在被告未受合法通知或者原告隐瞒管辖原因事实、虚构管辖连接点骗取管辖利益的情形下,被告不提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行为不构成“同意”的意思表示,不能成立应诉管辖。应诉管辖的程序效力仅及于本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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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在胜.中国涉外民事专属管辖权的法理检视与规则重构[J].法商研究,2023,40(01):50-62.
关键词:涉外民事管辖权;专属管辖权;主权原则;强制规则
摘要:针对涉外民事专属管辖权的法理基础,我国学术界未能提出具有系统性和融贯性的理论,且在相关理论的解读方面陷入过分简化的误区,由此导致我国的涉外民事专属管辖权规则陷入了一元论体例下对国内地域专属管辖权规则的“盲目转化”、专门性专属管辖权规则的施行效果不佳、涉外民事专属管辖法律漏洞填补缺位的规范困境。涉外民事专属管辖权拥有私法性和公法性两个方面的法理基础,前者仅构成专属管辖权的基础性必要条件,专属管辖权需要在后者的加持下成就其排他性。基于公权力行为的主权性,一国对本国公权力行为的效力审查等问题拥有绝对的专属管辖权,而对于涉外多边民事争议,一国可基于集中管辖而拥有相对的专属管辖权。由于无法在公法性法理基础层面获得正当性,我国未来有必要终止对国内民事专属管辖权规则的“转化机制”并废除投资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权规则,同时在那些既有充分法理依据又在国际上获得广泛共识的领域补充制定专门性专属管辖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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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慧.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必要管辖权制度的体系定位与规范阐释[J].法商研究,2022,39(04):48-61.
关键词:必要管辖权;诉诸司法权;真实与实质联系;阻断追偿诉讼
摘要:必要管辖权制度在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中得到相当广泛的接受。基于“剩余管辖权”的性质,必要管辖权在我国涉外民事管辖权体系中应定位为一种“填补空白的管辖机制”。必要管辖权制度在保障当事人享有诉诸司法权的公正利益之同时,不会损害管辖权国际协调的秩序利益。基于完善涉外民事管辖权体系以及保护海外民商事利益的现实需求,我国需要构建必要管辖权规范并发挥其制度功能。当前可以借助司法实践逐步建立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必要管辖权制度,填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72条可能产生的管辖空白,并在《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第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12条规定的阻断追偿诉讼中发挥其作为涉外法治斗争的法律工具之功能,以此丰富我国应对外部风险和挑战的“法律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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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忠顺.论应诉管辖制度的解释模式[J].法商研究,2017,34(03):81-93.
关键词:应诉管辖;管辖利益;受诉法院;合意管辖;法定管辖
摘要:应诉管辖制度在理论上存在着失权、拟制、推定、授权四种构建模式,只有推定合意管辖模式契合我国应诉管辖制度的立法初衷。推定合意管辖模式在域外存在着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两种制度类型,但两者在本质上均注重保障被告的管辖利益和避免已经进行的诉讼程序归于无效。《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2款没有将诉讼告知作为应诉管辖制度的适用条件,在解释论上应当根据被告的身份及其是否聘请律师,要求受诉法院履行相应的诉讼告知义务,并遵循不同应诉管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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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民事诉讼专属管辖制度研究[J].法商研究,2009,26(02):94-101.
关键词:民事诉讼;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专门管辖;地域管辖
摘要: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制度主要是基于公益目的而设置的,为了保证它的专属性,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赋予了它排他效力、排除效力、限制效力、职权调查效力、上诉撤销效力、拒绝承认效力。许多国家和地区均是根据本国或地区的需要来确定专属管辖的范围,但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把不动产物权案件、身份关系案件、与公司登记相关的案件、再审案件确定为专属管辖的范围。我国在将来对民事诉讼法进行全面修订时,应当适当扩大专属管辖案件的范围,进一步强化专属管辖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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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安.我国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制度之反思[J].法商研究,2006,(02):71-77.
关键词: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保护性管辖;重构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制度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体系欠科学,条款方面逻辑混乱;对当事人程序性权利的保护欠周到;对弱势群体的倾斜性保护欠充分。在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当在坚持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保护弱势群体诉权、保证法律条文简明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之下,科学界分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与专属管辖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协议管辖制度;确立保护性管辖,切实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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