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法學. 2021,5(06)
互聯網異步審理方式法理定位論析
黨昭
廈門大學法學院
摘要:異步審理在時間維度、空間維度、角色維度與同步審理相比差異明顯;與其它糾紛解決方式相比,在糾紛解決的終局性、程序啟動的條件性、案件範圍的有限性、與互聯網技術的融合性方面也有所不同。"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背景下,互聯網異步審理無法替代同步審理滿足庭審的功能要求,但與其他既有糾紛解決方式相比,其又因自身的獨特性而實際成為一種新的糾紛解決方式。以系統論看待異步審理的現階段定位,由於法律系統是封閉基礎上開放運作的統一體,異步審理需要分擔法律系統以同步審理為核心的糾紛解決壓力,發揮科學技術的認知優勢以提升法律系統對互聯網的掌握能力,同時建立與司法規範的合理溝通維護自身的程序正當性。
關鍵詞:異步審理;同步審理;糾紛解決方式;系統論;法理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