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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發了44篇帖子。

【资料库】14.裁判的类型与效力

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3-21 08:12
资料库主要放置论文、书籍等相关资料的简介信息,供检索。
本部分主要放置裁判的类型与效力的相关资料,包括法院裁判的类型和效力(尤其是既判力理论)等内容。
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3-21 16:26
王福华《民事判决反射效力研究》
当代法学. 2022,36(05)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民事判决的反射效力,反映的是生效判决能够改变与争讼法律关系存在关联的案外人的权利状态,亦即案外人权利被生效判决改变、波及或影响的法律效果。对于判决反射现象,实体法与诉讼法仅凭各自一己之力都无法解决问题,前者无法回答生效民事判决缘何对案外人法律地位和行为产生影响;后者则囿于诉讼程序和判决结果的相对性约束,无力提供民事判决扩张于案外人的正当依据。判决反射效力理论能够弥合实体法与程序法间的间隙,统一实体法秩序和程序安定两个目标,因此独立于既判力并构成民事判决效力体系的组成部分。在性质上,判决反射效力仅为外部性和附随性效力;在依据上,实体法有关第三人特殊地位的规定,例如对外追偿权、代位诉讼、租赁物转租、公司诉讼等规范均系判决反射效力的实体法依据,但有必要加以限缩解释;在司法层面,判决反射效力作为“程序补丁”虽能平衡法律秩序与裁判统一关系,但在程序救济上须以事前程序保障为优先,严格限制事后救济。
关键词:反射效;既判力;依存关系;事实构成效果;
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3-21 16:27
曹志勋《禁止重复起诉规则之重构:以合同效力的职权审查为背景》
中国法学. 2022(01)
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对合同效力采依职权审查模式,据此作出的生效判决在主文外对合同效力的认定能产生禁止重复起诉的效果。由于不必全面审理潜在争点,大陆法系传统理论认为判决理由原则上不发生既判力。当任一方当事人明确请求确认先决关系效力时,上述两种思路均认可合同效力认定的既判力。我国应将合同效力作为审理焦点,并实现对依职权审查规则的实质化改造,要求法官作出包含既判力范围释明的明确标识。在判断依职权审查规则的既判力效果时,应进一步解释禁止重复起诉规则的要件。这种既判力理解不同于争点效理论并能提供更清晰的识别方案。
关键词:依职权审查;合同效力;既判力;先决法律关系;中间确认之诉;
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3-21 16:27
金印《既判力相对性法源地位之证成》
法学. 2022(10)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既判力相对性是指判决结果只约束当事人。制定法的明文规定并非既判力相对性的原始法源。《德国民事诉讼法》和《日本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并未创立既判力相对性,亦未改既判力绝对性为相对性,甚至不在于确认既判力相对性,而是在于整合或明确有关既判力扩张的规则。既判力扩张不同于既判力绝对性。前者仍以相对性为基础,仅扩张既判力至特定的人,后者则将判决结果约束所有的人。矛盾判决符合民事诉讼的本质属性,既不制造矛盾的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也不导致矛盾的强制执行,并不构成对既判力相对性的否定。既判力相对性是民事诉讼法的逻辑起点,是程序保障原则的最低要求,是实体权利程序保护的最优选项。《民事诉讼法》存在肯定既判力相对性的规范,不存在否定既判力相对性的规范。既判力相对性作为民事诉讼法的组成部分,是约束审判机关的法源。
关键词:既判力相对性;矛盾判决;程序保障原则;《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3-21 16:28
刘颖《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的规制路径》
现代法学. 2022,44(0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摘要:既判力标准时后的形成权行使是一种诉讼行为,其将有可能从实质上推翻前诉判决,进而危及法的安定性。由于形成权的行使是在既判力的标准时后,属于“新事由”,不受既判力的遮断,因而无法采用诉讼法上的遮断效路径加以排斥。实体法视角是将各种形成权的性质、行使效果以及形成权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利害状况等实体法因素投射到遮断效路径,进而得出是否加以排斥的结论,其本身并非解决路径,但却为诉讼法上的诚信原则适用时的价值判断提供了客观标准。既判力标准时后的撤销权或解除权的行使构成不诚信的诉讼行为,属于对诉讼权利的滥用,依据实体法因素进行具体的价值判断后,应当适用诚信原则加以排斥,从而维护法的安定性;但抵销权的行使并未危及法的安定性,因而不受限制。
关键词:形成权;既判力标准时;遮断效;诚信原则;实体法;
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3-21 17:04
王福华《民事判决理由效力的法理基础》
现代法学. 2023,45(02)
王福华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民事判决的理由是否具有拘束力,以及具有何种拘束力,这一问题属理论盲区。在民事判决数量持续激增、系列案件频发及裁判文书要“释法说理”的大背景下,回答这一问题具有紧迫性。在实然和应然角度,民事判决理由效力的正当性存在着预决效力、争点效力和参加效力等解释路径,分别反映不同的制度目的,对应于不同的程序保障标准和价值判断空间,体现不同程度的正当性。预决效力可通过免证事实机制缩小证明范围,能够提升诉讼效率,但保障证明权是其适用的前提条件,对后诉事实认定的拘束力较弱,难以为判决理由效力提供正当性支撑。争点效力与民事判决理由效力的关联最紧密,可与既判力形成合理分工。既判力原则上只及于判决主文,而争点效及于判决的理由,借助于价值判断机制落实诉讼诚信原则,阻断生效判决认定的争点事实再次被后诉当事人争执,维护裁判统一。参加效力立足于责任分担理念和诉讼担当法理,为判决理由向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及案外第三人扩张提供正当性法理基础。以此为基础的类型化分析,则可廓清判决理由效力适用范围,扩大判决理由拘束效果。
关键词:判决理由效力;预决效;争点效;参加效;
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3-22 06:17
王福华《论民事判决的遮断效力》
中国法学. 2021(03)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在民事判决发生效力后,当事人又通过后诉主张行使撤销权、解除权与抵销权等形成权,可能导致矛盾判决及前诉判决遮断形成权通过后诉行使的问题。由于我国采诉讼标的识别的"旧实体法说",前诉关于原权利的请求权纠纷与后诉的形成权纠纷并非同一诉讼标的,无法以重复诉讼规则作为驳回后诉的依据,因此需要以判决的遮断效力阻断后诉请求与事实主张。一般而言,判决遮断效力对阻断形成权的后诉行使具有统一性、普遍性的特点,行使形成权的自由性须让步于国家裁判的公权性。在此基础上,也要充分考虑例外情形,以实现实质正义。对形成权通过后诉行使所进行的综合考量,应平衡以下关系:生效判决遮断效力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前诉纠纷解决的终局性与形成权通过后诉行使的必要性、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提出责任与实体法秩序的协调等等。基于综合判断,撤销权、解除权原则上应受前诉生效判决遮断,而抵销权原则上不应受前诉生效判决遮断。
关键词:既判力;形成权;遮断效;失权;基准时;
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6 07:31
胡思博.民事裁定分类研究[J].时代法学,2012,10(05):50-58.
关键词:民事裁定;类型化;静态划分;动态划分
摘要:虽然民事裁定绝大部分都是解决程序问题的,但仍有一小部分涉及实体问题,且即便是涉及程序问题的民事裁定也具有不同的特性而非一模一样。在当前制度框架内的补充和重构是完善民事裁定制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对民事裁定的类型化考察,可以合理界定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并加强裁判方式的规范化,以确保民事裁定充分发挥其作用。
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6 08:10
王娣,王德新.论既判力的时间范围[J].时代法学,2008,(04):51-59.
关键词:既判力的时间范围;标准时;既判效力;形成权的行使;既判力时间范围的扩张
摘要: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上,既判力的效力范围是通过既判力的客观范围、主观范围和时间范围来共同加以界定的。其中,对既判力的时间范围我国学者尚缺乏深度的研究,司法实践中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也较为混乱。为此,有必要以既判力的"标准时"为视角,对生效终局判决的既判效力进行细致分析,对民法形成权的行使、预测性判决等领域中判决的既判效力的特殊性问题加以探讨,不断深化和丰富我国关于既判力理论的研究。
1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20:03
张卫平.重复诉讼规制研究:兼论“一事不再理”[J].中国法学,2015,(02):43-65.
关键词:重复诉讼;一事不再理;既判力;诉讼标的
摘要:如何应对重复诉讼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遭遇的问题。从避免法院就同一诉讼标的的案件进行重复审理,防止可能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以及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实现诉讼经济等因素考量,原则上应当禁止重复诉讼。但对于如何界定重复诉讼,判断的标准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等问题理论界尚未有深入的探讨。应结合我国的情形和国外的相关理论研究,分析和阐述我国民事诉讼禁止重复诉讼原则及其适用的基本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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