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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库主要放置论文、书籍等相关资料的简介信息,供检索。 本部分主要放置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资料,包括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适格原告、证据与证明、诉前程序、诉讼程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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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福华《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2,28(02)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以公共利益为审理对象的公益诉讼既是纠纷解决活动,也是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政治活动,要反映特定政治道德和伦理,获得法理支持。个人主义诉讼机制深受自由主义浸润,其蕴含的当事人自我决定及程序保障理念成为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的羁绊,经局部改良形成的家长式诉讼仍无法解决公益保护与公益代表间的根本性矛盾。以社群主义与公民共和主义为代表的共同体主义,虽从共同体价值和公共空间角度证成了集体程序的正当性,特别是商谈主义为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全新的程序理念、框架与裁判方式,但“公共善”理念的抽象性限制了其理论价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新时代我国公益诉讼制度注入了价值根据和政治伦理。在此基础上,合理吸收各政治哲学思想,可促进公益诉讼制度实现诉讼民主、正当程序、诉讼效率等诸价值。 关键词:公益诉讼;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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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冬英《“双碳”目标下的公益诉讼制度构建》 政治与法律. 2022(02) 华东政法大学 摘要:"双碳"目标的实现是新时代提高人类生活质量的必经之路,从国家义务出发,一是要采取自上而下相应的"减排"政策和市场交易,二是要有妥善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作为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有效路径,需要宪法、行政法、民法、社会法等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整体协调衔接。构建契合"双碳"目标实现的公益诉讼制度,在气候公益诉讼当事人的选择上,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提起诉讼中的作用;在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上,要根据碳排放利益的特殊性,进一步明确生态损害赔偿在公益诉讼制度下的运用;要逐步探索进行有限的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合并以及民事公益诉讼、民事私益诉讼合并,并把握好当事人适格的判断。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需要契合"双碳"目标,能够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治理性的司法保障。 关键词:碳排放;公共利益;生态文明;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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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忠顺《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二元配置论》 当代法学. 2022,36(06)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本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但《民法典》已明确将其作为特殊的侵权责任加以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的民事权益损害与生态环境损害可以分别称为生态环境私益损害与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是以特定的被侵权人为归属主体的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其实质是实质化了的形式性实体请求权,特定被侵权人原则上应当通过个别诉讼的形式提出惩罚性赔偿请求。为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性赔偿请求权难以完全行使问题及遏制恶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立法机关应当为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另行创设形式性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并实行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与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双轨制。 关键词:生态环境法典;私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形式性实体请求权;外部成本内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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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倩《慈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证立与构成》 法学评论. 2022,40(03)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摘要:《慈善法》确立了慈善组织治理的“权力主导”规范模式,同时,受传统大陆法系财团法人理论和制度的影响,我国慈善组织制度虚化了捐赠人与慈善组织之间的私法关系,从而导致“权力失灵”与“权利孱弱”的双重治理困境。基于公益诉讼制度在慈善领域的适应性,慈善公益诉讼应当成为我国慈善组织治理的补充性机制。立足于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工,慈善公益诉讼可定位为慈善组织治理的“动态衡平”机制,以避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僭越。在慈善公益诉讼的制度构成上,应当将检察机关确立为适格原告,将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义务履行作为法院可予支持的诉讼请求,并将检察建议作为前置程序。 关键词:慈善组织;公益诉讼;检察机关;适格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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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哲《论民事检察公益诉讼的审判模式:以对抗制为中心》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2,25(0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伴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公诉化趋势在理论上的完善与实践中的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模式出现了非诉化与职权化的倾向。鉴于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以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民事审判的主体,以现有的的民事程序作为审判构架,二者关系如何相互调整,以实现顺利衔接,是公益诉讼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比我国刑事诉讼改革以对抗式审判模式作为主要的改革方向,"公诉"特性相对较弱的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适用对抗式审判模式方面,理应存在更大空间。在对抗式审判模式的语境下,法官消极是作为其裁判中立的表像,诉讼力量平衡以求程序公正是其核心的追求,因而此处强调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的对抗式审判模式,与检察机关对检察权能的强化发展并不矛盾。同时由于检察机关的特点,反而可以使对抗式审判模式的缺陷在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中得到一定程度的治愈。 关键词:公益诉讼公诉化;对抗式;审判模式;民事检察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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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回应党和国家重要关切 郭小冬《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争议及理论回应》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23,41(05) 郭小冬 天津大学法学院 摘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已成为检察机关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途径。由于缺乏基础理论与制度规范的支持,相关的司法实践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尽管是借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来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简单结合。现有的“一条两款”难以满足司法实践对法律适用的需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需要厘清四对基础关系,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内”与“等外”、检察机关与其他起诉主体、刑事审判与民事审判。在增加法律供给的同时,检察机关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应保持谦抑与克制,实际提起的诉讼应限定在法定范围之内并应考虑诉的必要性。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公益诉讼;诉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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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陈果《恢复性司法:检察机关提起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清华法学. 2023,17(02) 张陈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规范框架蕴含了恢复性司法的理论精神,力图通过公法和私法协同运作实现赔偿与制裁的多个制度目标。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是检察权的重要意涵,也是检察机关作为宪法上法律监督机关性质的集中体现。 关键词: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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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思博《检察机关支持民事私益诉讼的程序设计》 China Legal Science. 2023,11(02) 胡思博1,2Li Yan 1. the Procedural Law Research Institute 2. the Research Center of Basic Procuratorial Theories 摘要:现行《民事诉讼法》将支持起诉作为原则加以规定,对检察机关支持民事私益诉讼并无具体操作规则。检察机关对当事人进行民事私益诉讼的支持和对民事私益诉讼的监督、对民事公益诉讼的支持有着本质区别,是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和正常诉讼构造的维护。检察机关应秉持客观中立的原则,通过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启动支持措施,实现对当事人在起诉阶段、庭前准备阶段和审理阶段的全方位支持,最终取得平衡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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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旭《消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与分配——基于分配正义理念的跨法域研究》 法学. 2023(12) 高旭 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消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和分配在实践层面颇为混乱,收归国库的通行做法也受到学界的普遍质疑。惩罚性赔偿数额分享制度赋予政府收取部分赔偿金的权利,但该制度以私人执法为依托,其合宪性基础与我国的公共执法模式存在偏差,无法直接移植。在公共执法模式下,将惩罚性赔偿金收归国库面临一系列合法性难题,难以圆融于我国的公法体系。数额分享制度以分配正义为价值指引,新近理论更加关切惩罚性赔偿金的分配与使用如何更好地追求社会效益。通过对数额分享制度价值基础及其沿革理论的借鉴,我国公共执法模式下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及分配机制可通过接驳社会法的基本范畴予以建构:对于消费者的损失,惩罚性赔偿金可作为资金来源建立社会补偿机制;在权属安排上,惩罚性赔偿金不宜通过财政工具调整,应界定为社会产权并选择适宜的组织管理形式;在国家职能层面,法院应秉持能动司法和协商性司法理念,检察院等代表公共利益的主体应履行监督义务,共同参与建立适宜的管理模式和高效的偿付程序,从而推动惩罚性赔偿消费公益诉讼的社会化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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