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穎《物權期待權排除強制執行規則之再審思》
當代法學. 2023,37(04)
劉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
摘要: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構成案外人異議之訴的異議事由。《執行異議和複議規定》第28條規定的不動產買受人之物權期待權,不僅與德國法的期待權存在根本差異,而且容許其存在的現實基礎已發生改變,加之其不具有優先於一般債權的理由、嚴重擾亂以《民法典》為核心的法律秩序,因此不足以排除強制執行,作為異議事由應予廢除。《執行異議和複議規定》第29條規定的消費者商品房買受人之生存權,在廣泛採用商品房預售模式的我國經濟社會背景下,具有優先於執行債權等財產權的正當性,因此足以排除強制執行,構成異議事由。《執行異議和複議規定》第30條規定的經預告登記的權利,在我國預告登記的限制處分效力下,足以排除處分性執行措施,但不足以排除保全性執行措施,也構成異議事由。
關鍵詞:案外人異議之訴;異議事由;物權期待權;消費者的生存權;預告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