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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有的部门、专家建议在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与有关外国国家豁免法律的衔接性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在民事诉讼法“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一编最后增加一条规定:“涉及外国国家的民事诉讼,适用有关外国国家豁免的法律规定;有关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 此外,还对修正草案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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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邀请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等,就修正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普遍认为,修正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决策部署,着重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涉外民事案件审判质效,更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更好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修正草案经过审议修改,已基本成熟,建议尽快出台。与会人员还对修正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有的意见已经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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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修改决定草案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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