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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實務】法答網精選問答合集(民事訴訟法篇)

4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29 08:48
第21批——問題1:人民陪審員能否參加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的發回重審、再審案件?


答疑意見:根據人民陪審員法第十五條的規定,人民陪審員參加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審理。從立法意圖來看,人民陪審員法中規定的「第一審」指的是「第一審程序」,而並非「初次審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百五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九條等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而言之,發回重審案件的合議庭與第一審合議庭的組成方式相同,既可以由法官組成,也可以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但是合議庭組成人員不能與原審相同,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而對於再審案件的審判組織,原來是第一審的,也應當按照原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需要注意的是,按一審程序審理的發回重審、再審案件是否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應當依照人民陪審員法第十五條關於「涉及群體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案情複雜」等規定,結合具體案件情況綜合判斷,確保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熟悉社情民意、長於事實認定的實質參審作用,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同時,發回重審、再審的案件情況比較複雜,對於有些不宜由人民陪審員參審的案件,應由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


諮詢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工作辦公室 段春山

答疑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 張 磊

4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29 08:48

問題2: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合議庭應如何組成?


答疑意見:依照人民陪審員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由四名人民陪審員和三名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審判。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的民事公益訴訟部分由檢察機關在刑事公訴過程中附帶提起,與單獨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有所區別,故在審判程序、審判組織上應適用刑事案件審判的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明確,人民檢察院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一併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由人民法院同一審判組織審理。


我們認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是否應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應當以刑事案件是否符合「社會影響重大」的標準進行判斷,屬於人民法院依法依職權決定的內容。對於人民法院審理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相對較輕的第一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需要由人民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依法組成三人合議庭審理。


諮詢人: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王雄英

答疑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  張 磊

4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29 08:48

問題3:人民陪審員作為一方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在其任職法院參與民事訴訟或者行政訴訟,相關案件是否應當提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


答疑意見: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等規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於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關於何為「特殊原因」,現行法律及司法解釋未作具體規定,一般認為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情形:(1)出現因自然災害、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或者其他不可抗力;(2)全體審判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需要迴避。


我們認為,人民陪審員作為一方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在其任職法院參與民事訴訟或者行政訴訟,案件是否應當提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不能一概而論,而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以及人民陪審員個人情況,綜合判斷該人民陪審員參與訴訟是否會導致所在法院的全體審判人員與本案產生利害關係,進而需要整體迴避。對於足以導致所在法院全體審判人員與本案產生利害關係需要整體迴避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確保案件公正審理。相關法院在受理此類案件時,應當準確適用指定管轄與迴避制度,依法告知另一方當事人相關情況,充分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和申請迴避的權利。


諮詢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官教育管理處 俞琳禕

答疑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 吳君媛

4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29 08:49

問題4:任期屆滿的人民陪審員能否繼續參加未審結案件的審理?


答疑意見: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法官享有同等權利。參照刑事訴訟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人民陪審員在案件評議前任期屆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更換,重新開庭審理;合議庭已評議但案件尚未宣判時,人民陪審員任期屆滿的,可以繼續履行審判職責到案件審結之日。實踐中,人民陪審員任期屆滿後職務自動免除,人民法院不得隨機抽取任期已屆滿的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人民法院在隨機抽取人民陪審員參審時,應當綜合考慮人民陪審員剩餘任期、案件審理周期等因素,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科學設置隨機抽取條件,合理確定合議庭人員組成,確保案件審理工作有序進行。


諮詢人: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政治部  武 沛

答疑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 吳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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