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7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對浙江蕭山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髮支行(以下簡稱某銀行銀髮支行)與浙江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等12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的民事調解書進行立案執行,執行標的約人民幣1億元(幣種下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曾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未全部履行付款義務。經某銀行銀髮支行申請,蕭山區人民法院於2021年11月29日立案恢復執行,繼續查封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等被執行人的車輛、土地、廠房及機器設備,並啟動對被查封財產的評估程序。某銀行銀髮支行對前述被查封的廠房享有抵押權。
2021年8月,因行政區劃調整,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等被執行人所在地從杭州市蕭山區劃入杭州市錢塘區。2022年,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人民法院立案執行3件涉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的勞動爭議案件,但因公司財產均被蕭山區人民法院查封,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均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之後,錢塘區人民法院又陸續受理上百件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為被執行人的勞動爭議案件。由於在行政區劃調整前,有28件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等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在蕭山區人民法院執行,主要資產亦被蕭山區人民法院首次查封,且正在處置過程中,導致錢塘區人民法院受理的該公司為被執行人的勞動爭議系列執行案件陷入僵局。
此外,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等六家關聯企業總負債40億餘元,已資不抵債,並已向錢塘區人民法院申請預重整。
為「一攬子」解決該系列案件執行問題,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3年11月將蕭山區人民法院正在執行的上述28件案件指定由錢塘區人民法院統一執行。
錢塘區人民法院出於執破銜接的工作考慮,對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等被執行人的案件開展全盤梳理,並召集被執行人、債權人代表、職工代表座談。經調查,該公司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相關技術在行業內處於領先水平,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行業前景較好,潛在償債能力較強,具有挽救價值和可能。
執行結果
2024年1月22日,錢塘區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0114破申2號民事裁定:受理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在重整程序中,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等企業依法制定重整計劃草案,對職工工資在內的7000餘萬元債權清償進行安排,並經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2024年6月18日,錢塘區人民法院作出(2024)浙0114破1-6號之二民事裁定:批准浙江某新材料公司等六家關聯企業的重整計劃,終止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