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在廈門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某健康公司)與福建某體育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某體育公司)租賃合同糾紛案中,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依廈門某健康公司的申請,於2024年7月24日裁定保全福建某體育公司價值人民幣27萬餘元(幣種下同)的財產,其中19萬餘元系銀行賬戶資金。2024年10月24日,在人民法院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福建某體育公司向廈門某健康管理公司支付7.5萬元款項。隨後,福建某體育公司提交書面申請,表示願意主動履行調解書確定的付款義務,並以保全賬戶資金足以履行債務且無其他周轉資金為由,請求人民法院直接扣劃其保全賬戶內的資金用於清償案涉債務。廈門某健康公司對此履行方式無異議。
經查,福建某體育公司無其他涉及訴訟和執行的案件,其保全扣劃申請不存在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情形。
海滄區人民法院依法准許福建某體育公司的申請,並作出扣劃裁定,裁定載明本案財產保全實施情況、調解書履行內容和期限、當事人申請及保全賬戶已控制資金等情況。
執行結果
海滄區人民法院於2024年10月24日作出(2024)閩0205民初4139號民事裁定:劃撥、提取福建某體育公司名下被保全的銀行賬戶資金共計7.5萬元。2024年10月29日,海滄區人民法院通過執行保全案件對福建某體育公司被保全賬戶實施扣劃,將全部款項發放給廈門某健康公司,並向福建某體育公司出具《自動履行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