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 登录 | 注册

目前共有32篇帖子。

【法律法規】中國大陸商標法(2019)

21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27
第七章 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五十六條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第五十八條 將他人註冊商標、未註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
22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27


  第五十九條 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三維標誌註冊商標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商標註冊人申請商標註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範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3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27


  第六十一條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十二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有關的情況;
  (二)查閱、複製當事人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帳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當事人涉嫌從事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檢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對商標權屬存在爭議或者權利人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中止案件的查處。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或者終結案件查處程序。
24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27


  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帳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帳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帳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註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人民法院審理商標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屬於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於製造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
  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得在僅去除假冒註冊商標後進入商業渠道。
  第六十四條 註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註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註冊商標的證據。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註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25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28


  第六十五條 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第六十六條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六十七條 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6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28
第六十八條 商標代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辦理商標事宜過程中,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簽名的;
  (二)以詆毀其他商標代理機構等手段招徠商標代理業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的;
  (三)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九條第三款和第四款規定的。
  商標代理機構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並可以決定停止受理其辦理商標代理業務,予以公告。
  商標代理機構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侵害委託人合法利益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並由商標代理行業組織按照章程規定予以懲戒。
  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對惡意提起商標訴訟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給予處罰。
27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28
第六十九條 從事商標註冊、管理和覆審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廉潔自律,忠於職守,文明服務。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及從事商標註冊、管理和覆審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從事商標代理業務和商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七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對負責商標註冊、管理和覆審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七十一條 從事商標註冊、管理和覆審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違法辦理商標註冊、管理和覆審事項,收受當事人財物,牟取不正當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28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28
第八章 附  則
  第七十二條 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繳納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另定。
  第七十三條 本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1963年4月10日國務院公布的《商標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其他有關商標管理的規定,凡與本法牴觸的,同時失效。
  本法施行前已經註冊的商標繼續有效。
29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3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含:消防法、電子簽名法、城鄉規劃法、車船稅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九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9年4月23日通過,現予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修改條款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他法律的修改條款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2019年4月23日
30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33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
  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作出修改
  (一)將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二)將第十九條第三款修改為:「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申請註冊的商標屬於本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託。」
  (三)將第三十三條修改為:「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四)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修改為:「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

内容转换:

回复帖子
内容:
用户名: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验证码:
看不清?换一张
©2010-2025 Purasbar Ver3.0 [手机版] [桌面版]
除非另有声明,本站采用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Unported许可协议进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