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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中國大陸商標法實施條例(2014)

2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46


  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或者答辯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中聲明,並自提交申請書或者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但是,在期滿後生成或者當事人有其他正當理由未能在期滿前提交的證據,在期滿後提交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將證據交對方當事人並質證後可以採信。
  第六十條 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實際需要,可以決定對評審申請進行口頭審理。
  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對評審申請進行口頭審理的,應當在口頭審理15日前書面通知當事人,告知口頭審理的日期、地點和評審人員。當事人應當在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作出答覆。
  申請人不答覆也不參加口頭審理的,其評審申請視為撤回,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被申請人不答覆也不參加口頭審理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缺席評審。
  第六十一條 申請人在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裁定前,可以書面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要求撤回申請並說明理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可以撤回的,評審程序終止。
  第六十二條 申請人撤回商標評審申請的,不得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評審申請已經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的,任何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評審申請。但是,經不予註冊覆審程序予以核准註冊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除外。
2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47
第七章 商標使用的管理
  第六十三條 使用註冊商標,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
  註冊標記包括㊟和®。使用註冊標記,應當標註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第六十四條 《商標註冊證》遺失或者破損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商標註冊證》遺失的,應當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聲明。破損的《商標註冊證》,應當在提交補發申請時交回商標局。
  商標註冊人需要商標局補發商標變更、轉讓、續展證明,出具商標註冊證明,或者商標申請人需要商標局出具優先權證明文件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相應申請書。符合要求的,商標局發給相應證明;不符合要求的,商標局不予辦理,通知申請人並告知理由。
  偽造或者變造《商標註冊證》或者其他商標證明文件的,依照刑法關於偽造、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 有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稱情形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提交申請時應當附送證據材料。商標局受理後應當通知商標註冊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答辯;期滿未答辯的,不影響商標局作出決定。
2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47


  第六十六條 有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註冊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提交申請時應當說明有關情況。商標局受理後應當通知商標註冊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在撤銷申請提出前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說明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期滿未提供使用的證據材料或者證據材料無效並沒有正當理由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前款所稱使用的證據材料,包括商標註冊人使用註冊商標的證據材料和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人使用註冊商標的證據材料。
  以無正當理由連續3年不使用為由申請撤銷註冊商標的,應當自該註冊商標註冊公告之日起滿3年後提出申請。
  第六十七條 下列情形屬於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正當理由:
  (一)不可抗力;
  (二)政府政策性限制;
  (三)破產清算;
  (四)其他不可歸責於商標註冊人的正當事由。
  第六十八條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理由僅及於部分指定商品的,對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標註冊予以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2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47


  第六十九條 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並報送備案材料。備案材料應當說明註冊商標使用許可人、被許可人、許可期限、許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範圍等事項。
  第七十條 以註冊商標專用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簽訂書面質權合同,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質權登記申請,由商標局公告。
  第七十一條 違反商標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銷售,拒不停止銷售的,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二條 商標持有人依照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請求。經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認定為馳名商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使用商標的行為,收繳、銷毀違法使用的商標標識;商標標識與商品難以分離的,一併收繳、銷毀。
  第七十三條 商標註冊人申請註銷其註冊商標或者註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註銷申請書,並交回原《商標註冊證》。
  商標註冊人申請註銷其註冊商標或者註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經商標局核准註銷的,該註冊商標專用權或者該註冊商標專用權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標局收到其註銷申請之日起終止。
  第七十四條 註冊商標被撤銷或者依照本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被註銷的,原《商標註冊證》作廢,並予以公告;撤銷該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的,或者商標註冊人申請註銷其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的,重新核發《商標註冊證》,並予以公告。
2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47
第八章 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第七十五條 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倉儲、運輸、郵寄、印製、隱匿、經營場所、網絡商品交易平台等,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六項規定的提供便利條件。
  第七十六條 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第七十七條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
  第七十八條 計算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的違法經營額,可以考慮下列因素:
  (一)侵權商品的銷售價格;
  (二)未銷售侵權商品的標價;
  (三)已查清侵權商品實際銷售的平均價格;
  (四)被侵權商品的市場中間價格;
  (五)侵權人因侵權所產生的營業收入;
  (六)其他能夠合理計算侵權商品價值的因素。
  第七十九條 下列情形屬於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的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
  (一)有供貨單位合法簽章的供貨清單和貨款收據且經查證屬實或者供貨單位認可的;
  (二)有供銷雙方簽訂的進貨合同且經查證已真實履行的;
  (三)有合法進貨發票且發票記載事項與涉案商品對應的;
  (四)其他能夠證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2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47


  第八十條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並將案件情況通報侵權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八十一條 涉案註冊商標權屬正在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理或者人民法院訴訟中,案件結果可能影響案件定性的,屬於商標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商標權屬存在爭議。
  第八十二條 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要求權利人對涉案商品是否為權利人生產或者其許可生產的產品進行辨認。
2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48
第九章 商標代理
  第八十三條 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是指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辦理商標註冊申請、商標評審或者其他商標事宜。
  第八十四條 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機構,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服務機構和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
  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主管的商標事宜代理業務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商標局備案:
  (一)交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證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門批准設立律師事務所的證明文件並留存複印件;
  (二)報送商標代理機構的名稱、住所、負責人、聯繫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報送商標代理從業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商標代理機構信用檔案。商標代理機構違反商標法或者本條例規定的,由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公開通報,並記入其信用檔案。
  第八十五條 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從業人員,是指在商標代理機構中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工作人員。
  商標代理從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自行接受委託。
  第八十六條 商標代理機構向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的有關申請文件,應當加蓋該代理機構公章並由相關商標代理從業人員簽字。
  第八十七條 商標代理機構申請註冊或者受讓其代理服務以外的其他商標,商標局不予受理。
2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48


  第八十八條 下列行為屬於商標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市場秩序的行為:
  (一)以欺詐、虛假宣傳、引人誤解或者商業賄賂等方式招徠業務的;
  (二)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誘導他人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據的;
  (三)在同一商標案件中接受有利益衝突的雙方當事人委託的。
  第八十九條 商標代理機構有商標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行為的,由行為人所在地或者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查處並將查處情況通報商標局。
  第九十條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依照商標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代理業務的,可以作出停止受理該商標代理機構商標代理業務6個月以上直至永久停止受理的決定。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的期間屆滿,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恢復受理。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停止受理或者恢復受理商標代理的決定應當在其網站予以公告。
  第九十一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商標代理行業組織的監督和指導。
2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2 08:48
第十章 附  則
  第九十二條 連續使用至1993年7月1日的服務商標,與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服務上已註冊的服務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繼續使用;但是,1993年7月1日後中斷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繼續使用。
  已連續使用至商標局首次受理新放開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之日的商標,與他人在新放開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繼續使用;但是,首次受理之日後中斷使用3年以上的,不得繼續使用。
  第九十三條 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由商標局制定並公佈。
  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文件格式,由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制定並公佈。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規則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並公佈。
  第九十四條 商標局設置《商標註冊簿》,記載註冊商標及有關註冊事項。
  第九十五條 《商標註冊證》及相關證明是權利人享有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憑證。《商標註冊證》記載的註冊事項,應當與《商標註冊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商標註冊簿》確有錯誤外,以《商標註冊簿》為準。
  第九十六條 商標局發佈《商標公告》,刊發商標註冊及其他有關事項。
  《商標公告》採用紙質或者電子形式發佈。
  除送達公告外,公告內容自發佈之日起視為社會公眾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第九十七條 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繳納費用。繳納費用的項目和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分別制定。
  第九十八條 本條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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