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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當事人恆定原則:在訴訟系屬中,作為訴訟標的的權利義務移轉給第三人時,訴訟依然在原當事人之間進行,接受權利義務的第三人不能變更為當事人繼受該訴訟,但該訴訟的判決對該第三人有拘束力。
19.2訴訟承繼原則:接受該權利義務的第三人將替代原來的當事人承繼訴訟,該訴訟的判決不再對原當事人具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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