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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调解: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由于是在诉讼中进行的,也称为“诉讼调解”或“诉讼上的调解”。
2.1调审合一:不仅审理和调解的主体是合一,作为审理案件的法官同时也是纠纷调解的法官,同时,在程序上也不加以区别。
2.2调审分离:不仅指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调解的主体是分离的,而且从事审理的法官和从事调解的法官不同,程序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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