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者守則
可能會導致志願者被處罰的行為:
1、 與求助者談戀愛,最好也不要和求助者走太近
2、 辱罵他人,發髒話(在任意希傳下轄範圍以及私聊都生效)。如果求助者辱罵騷擾志願者,可以適當反擊,但不得反擊過度
3、 惡意勸求助者去死
4、 慫恿求助者停藥
5、 約時間諮詢時多次遲到、爽約
6、 過度發佈主觀性較強的言論,特別是悲觀消極言論
7、 對求助者進行性騷擾、發噁心重口味內容
8、 對求助者表現出不耐煩情緒,如果求助者的確有過度佔用志願者、過度依賴志願者力量等不當或不利於康復的行為,可以委託群規執行者對其進行告誡
9、 除本群《私隱條款聲明》規定的例外情況以外,向他人泄露求助者私隱
10、禁止對求助者傳播宗教、封建迷信、玄學等
11、若是某位志願者和前來求助的人之間曾有過私人恩怨,那麼這位志願者禁止接待這位求助者,一經發現按失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