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统一法律适用,推广类案检索制度
人民法院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对民事诉讼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概括回应,又建立了一套体系完备的案例指导和类案检索制度,以期对具体法律争议作统一。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40批共计229例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选定,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拥有类似于司法解释的准法律渊源地位,直接起到确定法律规则、统一法律适用的作用。其次,实施类案检索制度,统一类案裁判尺度。类案检索的范围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上级人民法院及本院裁判生效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等。除人民法院主动检索类案外,当事人也有权检索类案并要求审判者作为参考,法官应在审查是否属于类案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应当参考,并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或行使释明权等形式回应当事人的类案主张,以加强裁判的说服力和可接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