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自1980年開始經營「正宗劉德華板鴨店」。2004年,老人申請註冊「劉德華板鴨」商標,2007年老人拿到了以姓名「劉德華」、個人肖像註冊成功的商標資格書。
2010年3月,香港藝人劉德華通過代理人亨泰環宇有限公司去信「正宗劉德華板鴨店」查詢有關該店命名事宜,希望獲知該店以「劉德華」名字賣板鴨的理據。此疑似名人侵權事件,成為香港報紙和網友討論話題。而四川劉老伯(東主)通過媒體表示收到「律師信」後感覺難受。香港劉德華方面事後透過網絡以及在訪問中回應,去信舉動只是作諮詢,並不涉及任何興訟。
2007年,中國大陸的相關統計表明,大陸地區共有1.6萬人叫劉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