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破损致人受伤,谁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井盖管理单位一般会在井盖上压铸管线名称、其拼音首字母或者运营商标识。如有“供水”或者“给水”字样的属于自来水公司负责,有“电”字样的属于供电公司负责,电信、移动等通信井盖上也会有相关标志,这样就可以找到相关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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