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窨井蓋相關知識

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11-17 09:08

井蓋破損致人受傷,誰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造成他人損害,施工人不能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井蓋管理單位一般會在井蓋上壓鑄管線名稱、其拼音首字母或者運營商標識。如有「供水」或者「給水」字樣的屬於自來水公司負責,有「電」字樣的屬於供電公司負責,電信、移動等通信井蓋上也會有相關標誌,這樣就可以找到相關管理人。

啊啊是谁都对 2024-11-17 09:08
窨井等地下設施致人受傷適用過錯責任推定原則,由地下設施的管理人證明己方已儘管理職責,否則其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在生活中如果遭遇此類情況,可以通過各種渠道查詢相關管理人,與其充分溝通或者提起訴訟,從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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