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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为什么现代法治精神要反对【羞辱性执法】

1樓 浅风仁樱 2024-12-5 16:49
它的执法效果不是很好吗,很多用一般的执法手段治理不好的顽疾,用羞辱性执法的手段就能治理好,难道反对羞辱性执法仅仅只是因为圣母心吗

(当然,我也承认,在司法实践中依然无法完全杜绝羞辱性执法)

2樓 浅风仁樱 2024-12-5 16:49
如果说是为了维护程序正义的话,那确实也对。但是,这个问题其实是可以被深究下去的:第一,为什么程序正义就一定不能违背呢,第二,在有些国家“羞辱性执法”的规定可是写在国家的刑法里的,比如沙特的石刑和新加坡的鞭刑,在这些国家这些“羞辱性”的手段可是合法的执法手段,如果要说程序正义的话这些手段是符合程序正义的
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12-5 18:33
主要是羞辱没有杀鸡儆猴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效果,能保留更多的是报应效果的问题

死刑也是一样

啊啊是谁都对而且有损人格尊严
4樓 evil 2025-1-8 20:25
程序正義不能被違背;因為程序自身代表了執法的透明/公平等等民眾信服法律的理由。如果常常發生違反程序正義,則法律越來越不能信任,最終國家再難服眾。
我感覺最可以討論程序正義的案子,是辛普森殺妻案;所有人都知道是他殺的,但陪審團最終給予無罪判決。
如果違背程序的法律能夠判人有罪,那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栽贓而無從申冤。

嘛 不過程序正義是需要成本的 也有高度理想性色彩 所以不容易就是了。
啊啊是谁都对但感觉羞辱性执法和程序正义的关系不大

在一个架空的世界观中,即使最终处以“公开绞刑”或者“公开肉刑”等程序,也可以在整个过程中符合程序正义标准,但结果也是羞辱性执法。

evil這個倒是不能否定呢⋯尤其是死刑,即便在現代,「處決」的新聞仍然有高度的關注。
回复 @啊啊是谁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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