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案例
某甲公司訴某乙公司、某丙公司票據追索權糾紛案2023-16-2-341-001 / 民事 / 票據追索權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8.20 / (2021)最高法民再182號 / 再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票據糾紛是因行使票據權利或者《票據法》上的非票據權利而引起的糾紛。凡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人民法院都應當受理。直接利害關係是指原告與票據在權益上的關聯性,不能以原告不是持票人為由駁回起訴。原告是否已享有票據或非票據權利屬於實體審理範疇,不能以此為由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