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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共發了322篇帖子。

【案例資料庫】(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案例庫裁判要旨集錦

2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3:22

參考案例

新疆某管理諮詢公司等訴上海某空間管理公司因申請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案

2023-01-2-392-001 / 民事 / 因申請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2.25 / (2020)最高法民轄終3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1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申請訴中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管轄問題的批覆》規定,訴中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之訴,由作出訴中財產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管轄。該批覆在表述中雖未涉及訴中行為保全,但訴中行為保全措施與訴中財產保全措施均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中,二者在制度設置目的和功效上並無差別。故對於因訴中行為保全引起的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可以適用上述批覆精神判定案件管轄法院。

2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3:23

參考案例

化德縣某能源公司訴中冶某公司第三人撤銷之訴案

2023-01-2-470-001 / 民事 / 第三人撤銷之訴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2.20 / (2021)最高法民終825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受讓借款合同債權的普通債權人,對另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標的不具有獨立請求權,與該案處理結果亦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不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第三人,無權針對另案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

2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3:23

參考案例

杜某某訴天津某百貨站、天津某物業公司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案

2023-01-2-471-001 / 民事 / 執行異議之訴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1.02 / (2021)最高法民終581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1

裁判要旨

  案外人針對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實施過程中的執行行為不服,基於實體權利對被保全財產提出書面異議,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前提條件為被保全財產為「對訴訟爭議標的以外的財產」。本案原告的訴訟請求為金錢債權,與被保全查封房產不屬同一爭議標的。案外人起訴主張排除對保全房屋的查封行為,屬於「對訴訟爭議標的以外的財產」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2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3:23


參考案例

王某訴馬某合同糾紛案

2023-01-2-483-001 / 民事 / 合同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17 / (2021)最高法民轄60號 / 其他 / 入庫日期:2024.02.21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當事人僅約定了某一地域的法院管轄,不能按照級別管轄的標準從上級法院往下確定具體的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管轄規定確定法院。



2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3:23

參考案例

青島某置業有限公司訴青島某房地產公司合同糾紛案

2023-01-2-483-002 / 民事 / 合同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28 / (2021)最高法民再76號 / 再審 / 入庫日期:2024.02.21

裁判要旨

  合同債權債務的承繼人依據原合同起訴,與案件具有直接利害關係,具有原告主體資格。即便法院查明認定的合同性質與原告主張的合同性質不同,也不影響原告依據合同提起訴訟的權利。

2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3:23

參考案例

黃某某訴青島某置業有限公司、青島某典當公司、黃某坡合同糾紛案

2023-01-2-483-003 / 民事 / 合同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20 / (2021)最高法民再191號 / 再審 / 入庫日期:2024.02.25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合同糾紛案件的起訴人雖非簽訂合同的主體,但是其與案件具有直接利害關係,即為適格原告。至於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應予支持、被告是否認可原告主張的案件事實均非否定原告訴權的理由。

2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3:24

參考案例

某科技公司訴某集團公司等合同糾紛案

2023-01-2-483-004 / 民事 / 合同糾紛 /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2021.02.01 / (2021)滬民轄終3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2.25 / 修改日期:2024.03.08

裁判要旨

  1.管轄權異議應採取形式審查原則。管轄權異議審查屬程序問題,應根據當事人訴請所依據的法律關係以及當事人提交的訴訟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確定案件管轄權,不宜在管轄權異議審查階段,對含有協議管轄條款的案涉基礎合同真實性進行審查。
  2.協議管轄不得附條件。為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在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協議管轄可以附條件的情況下,不得附條件。本案《資產收購協議》第8.2款約定「發出爭議、爭端或權利主張通知後10日內未能通過協商達成和解,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該協議約定的管轄法院具體明確,且不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應當依照管轄協議確定管轄法院。對方當事人主張該條款系附條件的協議管轄條款沒有法律依據。
  3.《民事訴訟法解釋》第18條第2款規定的3種情形,分別針對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交付不動產和其他標的,只考慮了給付之訴的情形。而「爭議標的」,是指當事人訴訟請求所指向的合同義務,並非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而應承擔的合同責任。不能把「爭議標的」的理解等同於訴訟請求。單純地請求解除合同的形成之訴,其爭議標的並非合同中的具體義務,而是合同法律關係是否解除的問題,不能據此規定來確定合同履行地。

2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3:24

參考案例

豐某公司訴梁某合同糾紛案

2023-01-2-483-005 / 民事 / 合同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3.03.09 / (2023)最高法民轄29號 / 其他 / 入庫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發回重審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再審或者重審。再審或者重審期間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審查;審理法院認為沒有管轄權的,也不得依職權再自行移送管轄。

2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3:24

參考案例

田某訴楊某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案

2023-07-2-001-001 / 民事 / 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 / 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18.09.03 / (2018)豫01民申957號 / 再審 / 入庫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1.公民對他人在電梯間吸菸予以勸阻的行為是履行公民權利的正當行為,勸煙行為本身不會造成吸菸人死亡的後果,勸阻他人吸菸的公民不存在過錯,與吸菸人因心臟病突發死亡的後果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2.《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四條的適用前提是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且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勸阻他人吸菸的行為與吸菸人因心臟病突發死亡的後果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具備適用《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四條的基礎。
  3.公民對吸菸人在電梯內吸菸予以勸阻合法正當,是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行為,一審判決判令勸煙人分擔損失,讓正當行使勸阻吸菸權利的公民承擔補償責任,將會挫傷公民依法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積極性,既是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也與民法的立法宗旨相悖,不利於促進社會文明,不利於引導公眾共同創造良好的公共環境。此種情況下,雖然一審被告未提出上訴,但基於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二審依法應予改判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3 15:26

參考案例

某公司訴某合作社等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案

2023-07-2-090-003 / 民事 / 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9.29 / (2020)最高法民終745號 / 二審 / 入庫日期:2024.03.07

裁判要旨

  在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中,關於合作方式、各自投入及合作利潤的分配等雙方在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對合作中增加的成本亦應當進行合理分擔。對無法證明系由對方原因導致的成本增加,應當自行承擔相應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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