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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423篇帖子。

【案例资料库】(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集锦

33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07

参考案例

余某德诉肖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01-2-084-005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郁南县人民法院 / 2022.01.06 / (2022)粤5322民初字第68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4.25

裁判要旨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按照“争议标的”种类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在认定“争议标的”时,不能把“争议标的”等同于诉讼请求。“争议标的”应依照争议的合同义务或者合同的特征义务来确定,也即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因合同义务的履行而发生合同纠纷,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以当事人争议的合同义务的履行地作为确定管辖的合同履行地。
  2.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是指争议的合同义务是以给付货币为内容,并非诉讼请求中简单的货币金钱请求。实践中,绝大多数诉讼请求都能转化为金钱之债,人民法院不能因为当事人诉讼请求是主张金钱就认为“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否则将会导致法定管辖被架空。因此,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退还货款”“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诉请的,不能认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应当认定为“其他标的”。

33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07

参考案例

时某飞诉大连金普新区某数码通讯经营部、北京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案

2024-01-2-084-006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3.01 / (2023)内民辖5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4.25

裁判要旨

  1.网络购物中,通常会形成三种合同关系,即网络平台和卖家、网络平台和消费者分别形成的服务合同关系及卖家和消费者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实践中,消费者因网购产生纠纷,通常会将卖家与网络平台一并起诉。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消费者的具体诉请,判断争议背后的基础法律关系。
  2.实践中,如果平台经营者仅是为网络交易双方提供虚拟交易场所,并未参与网络交易本身,则不属于合同相对方,应当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根据消费者与卖家之间的买卖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权。如果消费者和卖家之间达成了协议管辖约定,按照约定确定管辖,如果没有协议管辖约定,则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确定管辖,即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消费者是因使用平台服务而产生争议,则应当根据消费者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确定相应的管辖法院。

33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07

参考案例

唐山市某轮胎销售有限公司诉唐山某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01-2-084-007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滦州市人民法院 / 2023.02.28 / (2023)冀0223民初436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6.17

裁判要旨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根据仲裁协议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首次开庭前发现当事人存在有效仲裁协议且被告以此为由提出主管异议的,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33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07

参考案例

贵阳某电气有限公司诉贵州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01-2-084-008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22 / (2023)黔01民辖监4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4.06.27

裁判要旨

  1.在双方未就合同履行地作出明确约定的情形下,原告诉请判令被告支付货款,该项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合同义务,即案件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原告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地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具有管辖权。
  2.合同虽然约定有交货地点,但并未明确约定由该交货地点法院管辖的,不能直接将该约定交货地点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并据以确定管辖法院。

33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08

参考案例

青岛某源热能设备有限公司诉陕西某光锅炉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01-2-084-009 / 民事 / 买卖合同纠纷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5 / (2023)鲁02民辖终472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23

裁判要旨

  合同约定“或裁或诉”条款,仲裁协议被确认无效的,诉讼管辖约定的效力应当单独予以认定。诉讼管辖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有效。

33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08

参考案例

黄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

2024-01-2-091-001 / 民事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02 / (2022)粤53民终171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4.25

裁判要旨

  对于仲裁协议而言,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是有效仲裁协议的必备要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提交某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但签订仲裁协议时该仲裁委员会尚未核准登记并依法执业,且至起诉时,仲裁委员会仍没有正式对外开展业务,此种情形下,虽然可以认定签订仲裁协议时当事人双方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实际上尚不存在,仲裁协议实际并未选定具体明确的仲裁机构,属于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如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仲裁协议无效;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3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08

参考案例

上海嘉某置业有限公司诉陈某祥、陈某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01-2-091-002 / 民事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2021.10.20 / (2021)沪0107民初25146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23

裁判要旨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买卖合同约定了政府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管理人,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享有回购、收回等权利的,表明该类合同担负一定的房地产宏观调控功能,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33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08

参考案例

某某银行诉某地产开发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4-01-2-103-001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1.07 / (2019)最高法民辖终526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提起诉讼,同时向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33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08

参考案例

中建某局公司诉兰州某开发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4-01-2-103-002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26 / (2021)沪民辖终24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合同债权转让后,债权受让人与债务人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应当根据原合同确定履行地与案件管辖权。

34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5 16:12

参考案例

曲某诉靳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4-01-2-103-003 / 民事 / 借款合同纠纷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0.25 / (2023)鲁民辖终9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2

裁判要旨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起诉与受理阶段认定经常居住地时,当事人提供的物业、村(居)委会、单位出具的证明,生产生活产生的消费、缴费记录等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经常居住地的证据。上述证据能够反映当事人在起诉时已连续在某地居住一年以上,且非因住院就医的,可以认定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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