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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546篇帖子。

【案例资料库】(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集锦

44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4:57

参考案例

某外国公司诉陈某、苏某保证合同纠纷案

2024-10-2-104-001 / 民事 / 保证合同纠纷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5.16 / (2022)鲁民终56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涉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签订的管辖协议明确约定一方当事人可以从一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中选择某国或者某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仅能向一个特定国家或者地区的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以显失公平为由主张该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管辖协议涉及消费者、劳动者权益或者违反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44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4:58

参考案例

朱某某诉李某某、某门窗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案

2024-10-2-114-001 / 民事 / 承揽合同纠纷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12.04 / (2023)鲁民辖89号 / 其他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关于合同中约定“提交法院仲裁”条款的效力与管辖权的确定问题。虽然当事人的表述存在瑕疵,但其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意思表示是明确的,不受“仲裁”二字影响,应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判断其效力,进而确定管辖法院。

44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4:58

参考案例

某乙公司诉某甲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2024-10-2-137-001 / 民事 / 服务合同纠纷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9 / (2020)沪01民辖终780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4

裁判要旨

  当事人虽就同一争议约定了仲裁和诉讼两种争议解决方式,但约定先适用仲裁,后适用诉讼的,属于“先裁后审”协议。在涉外民事案件中,应准确认定“先裁后审”协议效力适用的法律。“先仲裁条款”依据其应当适用的法律认定为合法有效,但“后诉讼条款”因违反仲裁一裁终局而无效时,“后诉讼条款无效”不影响“先仲裁条款”的效力。

44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4:58

参考案例

台湾某保险公司诉某洋某海运公司、某明某海运公司、林某熙、张某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4-10-2-193-002 / 民事 / 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1.11 / (2017)粤民终2199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4 / 修改日期:2024.03.29

裁判要旨

  1.保险代位求偿权是基于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在保险人实际赔付后产生效力。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代位求偿权,应依据保险合同适用的准据法予以认定。
  2.台湾地区法院已作出了判决的纠纷,但当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判决的,人民法院仍可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44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01

参考案例

宁波某医药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田某、李某、宁波保税区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2024-10-2-444-001 / 民事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2.29 / (2023)沪02民特465号 / 其他 / 入库日期:2024.08.15

裁判要旨

  根据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仲裁条款的成立可以独立于合同的成立。一方当事人虽未实际签署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但根据磋商合同内容的过程以及发布上市公司公告披露合同主要要素与仲裁条款的行为,应当视为双方具有将争议提交仲裁管辖的一致意思表示,合同成立与否不影响有关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的效力。

44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06

参考案例

青岛某科技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2024-10-2-444-002 / 民事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11 / (2022)粤03民特373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4.08.15

裁判要旨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在答辩期间以存在仲裁协议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并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又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申请。

44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07


参考案例

新星市某游乐场、朱某渊与白某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2024-10-2-445-001 / 民事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1 / (2023)新22民特6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4.09.11 / 修改日期:2024.09.12

裁判要旨

  仲裁法与民事诉讼法分别对委托仲裁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作出不同规定。仲裁法明确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仲裁委托代理人身份问题应当适用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不受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限制。 



44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07

参考案例

谢某甲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2024-10-2-445-002 / 民事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03 / (2022)粤03民特1519号 / 其他审理程序 / 入库日期:2024.08.15

裁判要旨

  根据仲裁规则,仲裁庭如认为其对仲裁案件不具有管辖权,应当作出无管辖权的决定并撤销案件。仲裁庭在认为其不有管辖权的基础上径行裁决驳回当事人申请的,属于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当事人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4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07

参考案例

惠州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2024-10-2-445-003 / 民事 /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3.03 / (2022)粤13民特224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1.25

裁判要旨

  主债务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其后针对主债务合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主债务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亦不能独立存在。主债务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适用于补充协议,除非该补充协议对主债务合同的仲裁条款进行了明确的变更或者排除适用。

45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07

参考案例

利比里亚某公司申请扣押船舶案

2024-10-2-446-001 / 民事 / 申请海事请求保全 / 青岛海事法院 / 2019.04.25 / (2019)鲁72财保108号 / 其他 / 入库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海事请求保全是一种应急保全措施,根据海事案件的特点而设立,与海运工具船舶的特点分不开,如船舶流动性大、造价高、航行海域宽广等。扣押船舶是实现海事请求权保全的一项特殊措施,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但也不能沦为助长滥用诉权的工具,且扣押船舶会影响整个航运或租约链条多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处理该类纠纷时,应本着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在经海事请求人同意的情形下,准许船舶继续完成本次国内航次,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进而化解潜在的连环诉讼或仲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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