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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546篇帖子。

【案例资料库】(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集锦

47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35

参考案例

李某诉茌平某氧化铝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2024-11-2-377-001 / 民事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1.17 / (2021)鲁民申11347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案适用的是法释〔2020〕17号)第六条规定,被侵权人请求赔偿,应当就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及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破坏生态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提供初步的证据材料。只有在被侵权人完成了上述举证责任之后,才应当由侵权人就损害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水污染侵权责任纠纷中,侵权人排污口在河道下游,而污染场地在上游的,侵权人应当就污染物到达污染场地的可能性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47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35

参考案例

王某诉临沂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2024-11-2-377-002 / 民事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8.15 / (2023)鲁民申8890号 / 再审 / 入库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3〕6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负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所属或者委托的监测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形成的事件调查报告、检验检测报告、评估报告等材料,以及公安机关单独或者会同负有环境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取样品进行检测获取的数据,经当事人质证,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在认定当事人的生产行为产生的声音是否超出了一般人的容忍度、侵害了相邻人的安宁权时,可以从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角度分析,并结合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调查时委托检测的数值来综合评判。

47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35

参考案例

宁某诉泰安某化工公司、山东某化工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2024-11-2-377-003 / 民事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2023.09.07 / (2023)鲁0921民初3350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环境污染案件中,被侵权人请求赔偿的,应当就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或者破坏了生态、被侵权人的损害、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破坏生态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承担证明责任。侵权人系合法排污的,应当适当提高关联性证明标准。被侵权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关联性的,对于其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7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36

参考案例

张某伟诉泗阳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泗阳某环保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2024-11-2-377-004 / 民事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3 / (2023)苏01民终4521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1.生态环境侵权中,被侵权人是否达到关联性举证证明责任,应当综合侵权人的过错及其程度、污染物的性质、时间空间距离、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多个因素判断。在侵权人系合法排污的情况下,被侵权人仅能提交相关报告说明其养殖鱼死亡系因缺氧所致,而水体缺氧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且人民法院已查明损害发生前后一段时期内上游排污口附近水体污染物显著低于下游损害发生地污染物浓度的情况下,尚不足以达到关联性证明标准,不能形成侵权人污染水流造成被侵权人养殖鱼缺氧死亡的因果关系推定。
  2.被侵权人明知上游存在企业排污,却仍然在下游养殖鱼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认定被侵权人对损害具有重大过错。侵权人合法排污的,不应就被侵权人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47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36

参考案例

某家庭农场诉某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2024-11-2-377-006 / 民事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01 / (2023)冀05民终2798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环境污染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有别于一般的侵权行为,依法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被侵权人就污染事实的关联性完成初步的举证责任后,侵权人应就污染事实与损害结果不具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败诉的不利结果。

47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37

参考案例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诉高某、弭某伦、王某昌、王某升、郑某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纠纷案

2024-11-2-377-008 / 民事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3 / (2021)津01民初28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12.30

裁判要旨

  受刑事关联案件侦查和审理进程影响,如在先审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已判决部分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该判决对在后审理的就同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对其他共同侵权人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具有拘束力,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在先判决,依法认定后诉侵权人的责任。

47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39

参考案例

王某琼等诉重庆市江津区杨某砂石厂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2024-11-2-377-011 / 民事 /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25 / (2018)渝05民终86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25

裁判要旨

  1.生态环境侵权案件中,受害人以行为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对其人身健康造成损害为由主张权利,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与专家咨询意见可确定污染行为可能导致损害后果发生或增加损害后果发生可能性的,人民法院可认定污染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关联性。
  2.生态环境侵权责任成立,但受害人因环境侵权的长期性、潜伏性对医疗费用损失等具体损害后果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可综合侵权行为严重程度、侵权持续时间、原因力大小和损害程度等因素酌定损害赔偿金额。

47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39

参考案例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与贵州省某煤焦化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

2024-11-2-409-002 / 民事 /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1.14 / (2023)黔02民特69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 修改日期:2024.11.27

裁判要旨

  1.对同一赔偿义务人的行为造成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各赔偿权利人可以与赔偿义务人一并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的,应予支持。
  2.法院审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时,应将生态环境修复目标作为重要考量因素,综合审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是否符合司法确认的条件。经审查协议存在不符合确认的情形的,法院应积极为当事人创造重新磋商的机会,指导当事人通过磋商使协议符合确认的条件,并予以确认,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和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

47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40

参考案例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邯郸市生态环境局丛台分局与邯郸某排水公司、邯郸某污水处理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

2024-11-2-409-003 / 民事 /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2022.09.08 / (2022)冀0403诉前调确1号 / 一审 / 入库日期:2024.02.25

裁判要旨

  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作为依法设立的专门负责调解生态环境纠纷的调解组织,参与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磋商过程,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48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5-6 15:40

参考案例

北京市朝阳区环某研究中心诉缙云县表某精饰厂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4-11-2-466-003 / 民事 / 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2.24 / (2020)浙民终847号 / 二审 / 入库日期:2024.12.23

裁判要旨

  环保组织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应当对被告实施违反国家规定的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行为及生态环境受到损害或者有遭受损害的重大风险承担举证责任。行为人因违反环境保护法管理性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后已进行整改并完成验收,环保组织仅以该行为人曾受到行政处罚为由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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