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指导全国法院扎实开展“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相关工作,在严厉打击严重失信行为的同时,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人员纾困解绑,帮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走出债务困局,回归正常生活。全国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和信用修复措施,帮助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经济再生,失信惩戒工作整体呈现“减存遏增、标本兼治”的良好态势。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23.4%;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下降。既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有发展潜能的市场主体“造血再生”创造条件,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有效缓和社会矛盾,为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实践证明,失信惩戒制度是推动执行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有效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解决执行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以构建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为基础,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畅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提升失信惩戒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强化联合惩戒、发布典型案例等举措,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有1710万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压力自觉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依然突出,人民法院仍需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于存在恶意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强化失信惩戒,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
为强化区分“失信”与“失能”相关工作,持续提升失信惩戒工作的靶向性、精准度和便捷性,指导各地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适用失信惩戒制度,把信用惩戒聚焦到对少数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上来,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最高人民法院选取并发布九个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以下特点:
【典型意义】
本案中,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法院在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赴外地治病的特殊情况,依法解除失信惩戒等措施,目的在于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健康权,为后续执行创造有利条件,但被执行人违背法院解除失信惩戒等措施的初衷,辜负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信任,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溧阳法院接到线索后立即出警,会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控制,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了拒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