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歸根結底是建構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可以認為,構建中國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就是構建中國特色的刑法學知識體系。我國傳統的刑法知識體系源於蘇聯,既然如此,就難以將傳統的刑法學知識體系當作中國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上世紀50年代學習蘇聯刑法學雖然具有歷史的既成性,但不能用歷史的既成性取代現實的合理性。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刑法學知識體系,並非幾個人一時心血來潮,而是幾代刑法學者的一直追求。1984年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第一次年會的重要議題,就是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刑法學科學體系。在那次年會上,就有學者提出:「……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地創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刑法學體系,仍然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刑法學科學體系,是一項現實而緊迫的艱巨任務。」但40年過去了,難以認為我們已經完全建成了中國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由此看來,構建中國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並非輕而易舉的事情。本文就構建中國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應妥當處理的幾個關係發表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