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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治理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典型案例

6楼 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12 23:28
五、涉「羅漢果提取物」製備方法發明專利惡意訴訟案——(2021)最高法知民終1353號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9日,桂林某公司發佈《關於公司公開配股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受理的公告》。2018年7月13日,湖南某公司向法院起訴桂林某公司生產、銷售、許諾銷售的系列產品侵犯其名稱為「一種適用於工業生產的羅漢果提取物的製備方法」的專利權。2018年8月,證監會收到湖南某公司的舉報信,獲知桂林某公司被湖南某公司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以及被湖南某公司請求宣告其專利權無效的相關信息,配股發行審核暫停,後於2018年11月通過審核。2019年5月20日,湖南某公司在得知法院駁回其調查取證申請後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
  桂林某公司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湖南某公司提起的前述訴訟為惡意訴訟。
  裁判結果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桂林某公司的訴訟請求。桂林某公司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二審認為,難以認定湖南某公司提起訴訟明顯缺乏權利基礎或事實根據;難以認定湖南某公司提起訴訟具有明顯惡意;湖南某公司向證監會舉報並非捏造事實、無中生有,且不違反法律規定,有關行為難言明顯不當;湖南某公司提交撤訴申請的行為是對其訴權的處分,難言不當。綜上,尚不足以認定其系惡意訴訟,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12 23:29
典型意義
  該案二審判決在說理時多次使用了「難以認定」「難以否認」「難言不當」等措辭,背後體現的是認定惡意訴訟時所秉持的審慎與謙抑原則。
  發起侵權訴訟本來是為了維權,但在惡意訴訟者那裏,卻異化為侵權的手段。治理惡意訴訟是為了維護秩序,如果處理不當,反而會增添整個社會民商事活動的不確定性。
  審慎與謙抑原則,體現了司法的平衡之藝術;而平衡之藝術,體現的又是辯證之思維。該案二審判決在說理中多處體現了鮮明的辯證思維:
  法律固然不能「縱人之惡」,但亦不能「強人所難」。該案二審判決指出:「任何訴訟均有因證據不足、訴訟策略不當或者法律理解錯誤等原因而敗訴的風險,不能苛求當事人在提起訴訟之初就要確保該訴訟最終的勝訴結果。」
  法律適用可以「推定」,但不能「簡單推定」。該案二審判決指出:「不能簡單以維權訴訟的不利結果推定提起訴訟者具有惡意。」
  既要尊重訴訟活動的規範性,又要尊重具體個體的差異性。該案二審判決指出:「當事人訴訟能力有強有弱,在訴訟活動中隨着訴訟程序的推進改變提交的證據、改變訴訟行為亦屬常見情形。」
  結合這些考慮,該案從「反」與「正」兩方面分析了惡意訴訟的認定標準。並非在對方準備上市之際提起訴訟便是惡意訴訟,並非在起訴後又撤訴便是惡意訴訟……在澄清這些可能的認識誤區的同時,該案二審判決明確:「認定構成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應具備以下要件:所提訴訟明顯缺乏權利基礎或者事實根據;起訴人對此明知;造成他人損害;所提訴訟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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