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0】
邢某與王某民間借貸糾紛案
——應用示範文本促推實現債務一次性「隔空」清償
【基本案情】
邢某與王某在網絡相識,自2021年起王某因朋友需要資金周轉、家人生病等,陸續向邢某借款共13000元。在邢某催要下,王某僅返還6000元,後續便「失聯」。邢某遂訴至黑龍江省鶴崗市興安區人民法院,要求王某返還剩餘借款並支付利息及相關費用。
【起訴狀、答辯狀示範文本應用情況】
邢某到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申請立案,因其自行準備的起訴狀有很多內容缺失,訴訟服務人員指導邢某填寫並提交要素式起訴狀,二十分鐘內即完成立案。次日,承辦法官按照邢某起訴狀中提供的地址前往王某及其母親住處,獲取王某聯繫方式。經王某同意,法官對其進行電子送達,並視頻連線指導其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下載答辯狀示範文本,詳細告知填寫方法及注意事項。
王某在線提交要素式答辯狀後,承辦法官發現,王某對邢某主張的借款事實無異議,但對訴訟請求中的剩餘借款本金有異議,主張其近期已以現金形式當面償還了全部借款。法官通過王某提交的答辯狀,迅速定位雙方爭議焦點為王某是否已償還全部借款。此外,通過查看訴辯狀及相關證據材料,法官發現王某借款時系通過支付寶收款,且兩人不在同一城市生活,王某答辯已當面償還現金似不符合交易習慣。考慮到雙方對此分歧較大且身處異地,經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組織開展線上調解。
調解過程中,法官針對王某答辯狀中未填寫及表述有異議和分歧的部分進行針對性詢問,包括為何不通過網上轉賬還款、是否有與邢某相約現金還款的語音或微信記錄、當面還款的行程記錄證明等。王某支支吾吾、答非所問,前後回答自相矛盾。經法官仔細詢問及釋法說理,王某意識到繼續「耍賴」無法成功,遂主動要求與邢某和解。經核對,確認本案剩餘欠款金額為7000元。雙方就還款達成一致:王某向邢某償還7000元欠款,邢某主動放棄利息及相關費用主張。次日,王某將7000元匯入邢某銀行賬戶。從立案到結案,僅耗時三天,一場債務糾紛得以高效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