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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答網精選問題探討 | 任慧:權利行使存在競合情況下當事人撤訴的訴訟時效後果研究——以法答網第20批精選答問問題1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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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16 09:12
任慧
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 訴訟時效制度的根本宗旨並非單純懲罰「權利睡眠者」,而是在於維護社會交易安全和穩定既存的法律秩序、便利證據收集和法院查清事實、促進權利人積極行使權利。[1] 訴訟時效中斷制度是實現這一根本宗旨的重要調節閥和精細化工具,中斷制度的核心功能為當權利人積極主張權利時,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歸零」,時效期間重新開始計算。這給了權利人一個新的、完整的時效期間來尋求法律救濟,防止僅僅因為時間的流逝(尤其是在權利人並未懈怠的情況下)而賦予義務人拒絕給付的權利。民法典延續了原《民法通則》第140條將「提起訴訟」作為時效中斷事由的規定,但對於撤訴是否維持時效中斷效力以及請求權競合情況下撤訴對於訴訟時效產生的後果,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訴訟時效規定》)並無明確規定,法答網精選問答(第20批)問題1已就該問題作出解答,因客觀現實較為複雜,有必要就該問題作進一步闡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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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16 09:12
一、如果權利人提起訴訟後撤回起訴,而起訴狀副本已送達對方當事人的,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規定》第10條明確了作為時效中斷事由之一的「提起訴訟」如何認定問題。「提起訴訟」與「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雖同為時效中斷事由,但二者產生時效中斷效果的時間節點存在明顯區別。「提起訴訟」系權利人請求公權力機關通過公權力救濟自己權利的方式之一,該請求對象為法院,而「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系私力救濟,請求對象為義務人,根據到達主義的基本法理,「提起訴訟」的意思表示到達法院即產生時效中斷效果,時效期間從提交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中斷。 關於提起訴訟後撤訴是否產生時效中斷效果,理論界主要有四種觀點:一是絕對不中斷說,即起訴後撤訴不產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因為撤訴視為未起訴;[2] 二是絕對中斷說,即法律並未規定「提起訴訟」必須走完全部訴訟程序,權利人起訴說明未放棄權利,時效當然中斷;[3] 三是有條件中斷說,即起訴狀副本在權利人撤訴前已由法院送達義務人,發生請求的時效中斷效力;[4] 四是寬期限說,即如果權利人在撤訴後六個月內再次起訴,則訴訟時效自前次起訴時即被視為中斷。[5] 本文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14條第1款的規定,撤訴等於沒有起訴,撤訴後再次起訴不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故起訴後撤訴,因起訴而產生的法律效力一併消滅,權利義務狀態也回復至起訴前之狀態,因起訴而產生的時效中斷效力被撤銷,訴訟時效不因曾經發生的起訴行為而中斷。但在法院已向對方當事人送達訴狀的情況下,儘管權利人撤回了請求法院救濟自己權利的意思表示,按照到達主義原理,法院的送達行為使權利人以提起訴訟方式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到達義務人,可以合法阻卻訴訟時效的起算和完成,構成「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產生時效中斷效果,時效期間應從准許撤訴裁定書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同時,我國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還規定了原告未按規定參加訴訟被按撤訴處理以及原告未按規定交納訴訟費被按自動撤訴處理兩種被動撤訴情形。對於原告被動撤訴是否產生時效中斷效果,仍應取決於權利人主張權利的意思表示是否已由法院送達義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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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16 09:13
二、權利行使存在競合情況下撤訴的訴訟時效後果 (一)請求權競合的概念及撤回前訴對後訴產生的時效中斷效果認定 民法典規定了多種請求權類型,包括合同責任請求權、侵權責任請求權、物權請求權、人格權請求權、身份權請求權以及智慧財產權請求權等,因此,司法實務中出現的請求權競合現象更加複雜。在請求權競合情況下,撤回前案訴訟是否對後案產生時效中斷效果,需要先釐清實體法上請求權競合的概念。 按照大陸法系的傳統學理,請求權競合指同一生活事實可以被納入不同的請求權基礎規範,而這些根據不同規範成立的請求權在內容上完全相同或相互重疊。[6] 原《合同法》第122條及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30條採納「請求權自由競合說」理論內涵,首次明確了請求權競合的解決方案,即在請求權競合情形下,權利人享有數項獨立請求權,可以分別成立,但「擇一行使、擇一消滅」,《民法典》第186條基本延續了原《合同法》第122條規定的內容。 依據《民法典》第186條,權利人以一個請求權提起訴訟即意味著通過訴訟程序吸附了其他的請求權,在人民法院對其已提出的請求權(基於同一違約行為要求義務人承擔違約責任)作出實體判決後,再以另外的請求權(基於同一違約行為要求義務人承擔侵權責任)提起訴訟,因前訴與後訴是基於同一事實、當事人具有一致性、後訴的請求涵蓋了前訴請求或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即使前訴與後訴實體法律關係不同,亦應認定訴訟標的具有同一性。[7] 故請求權競合場景下,權利人選擇一個請求權起訴後撤訴,轉而以另一請求權起訴,因前訴與後訴訴訟標的相同,訴訟時效因法院在前訴中已將權利人請求法院救濟權利的意思表示送達義務人而中斷。 (二)其他權利競合情形下撤回前訴對後訴產生的時效中斷效果認定 權利競合還包括法條競合、選擇性競合和請求權聚合。[8] 法條競合是指同一生活事實雖然符合兩個以上法律規範的構成要件,但按照上位法優於下位法、新法優於舊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法律適用規則,只能適用其中一個法律規範。在此情形下,權利人依據不同實體法律關係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應認定前訴與後訴的訴訟標的具有同一性,訴訟時效因法院在前訴中已將權利人請求法院救濟權利的意思表示送達義務人而中斷。選擇性競合是指同一生活事實同時符合兩個以上權利基礎規範,當事人享有多個相互之間不能同時成立的請求權,權利人可以擇一行使。請求權聚合是指同一生活事實根據法律規定產生相互之間可以同時成立的多個請求權,權利人可以同時主張或者分別主張。在選擇性競合和請求權聚合情形下,通常是基於同一法律關係產生的或相互排斥或同時成立的多個請求權,權利人選擇其中一個請求權向法院提起訴訟後撤訴,轉而以另外一個請求權起訴,前訴與後訴訴訟標的相同,訴訟時效因法院在前訴中已將權利人請求法院救濟權利的意思表示送達義務人而中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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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16 09:13
(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後撤回與之後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時效中斷效果的銜接 為最大限度的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不受犯罪侵害,刑事訴訟法對於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時效期間與民法典對於提起民事訴訟的時效期間作出了不同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01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對於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刑事司法解釋沒有特殊規定的,適用民事法律規定。該規定體現了法秩序統一性原理,即不同部門法之間需要相互配合協力實現各自的價值。對於權利人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後撤訴的時效後果,因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刑事司法解釋對於訴訟時效中斷沒有明確規定,應當適用民法典中有關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單獨提起民事訴訟的訴訟標的具有同一性,故法院在權利人撤回附帶刑事訴訟前,已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權利人請求法院救濟民事權利的意思表示已經到達義務人,產生時效中斷效果。 (四)為保護民事權利提起行政訴訟後撤回與之後提起民事訴訟時效中斷效果的銜接 行政訴訟解決的是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救濟問題,而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民事權利的救濟問題,權利人提起行政訴訟與提起民事訴訟依據的請求權基礎及訴訟請求內容存在本質區別。且行政訴訟法對於權利人提起行政訴訟專門設置了起訴期限制度,從制度價值、法院能否主動審查以及能否中斷中止等方面作出不同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權利人提起行政訴訟原則上不能導致民事訴訟時效的中斷。 但是,如果權利人是為保護民事權利而提起的行政訴訟,其在行政訴訟中主張的對象、事實理由,實為民事訴訟的訴訟標的,即便權利人撤回行政訴訟的起訴,根據法秩序統一性原理,應當適用民法典中有關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規定。比如,權利人與村委會簽訂《拆遷戶土地補償協議書》(以下簡稱《補償協議書》),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權利人以村委會和鎮政府為共同被告,先行提起行政協議之訴,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後撤訴轉而提起民事違約之訴。因鎮政府不是合同相對人,《補償協議書》亦非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政府行政協議,而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簽訂的協議,權利人提起行政訴訟,實際是基於民事法律關係請求法院保護其權利,故其撤回行政訴訟產生的時效中斷效果,與先行提起民事訴訟後撤訴的時效中斷效果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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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16 09:13
三、結語 通過分析請求權競合情況下權利人撤訴產生的時效後果可以得出,法律體系中的單個法條不僅對同一部門法的其餘法條保持開放,而且也可能對不同部門法的法條保持開放。更加說明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民法典的具體適用,應堅持系統思維,要將待決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置於整個法律體系中進行判斷,從而避免「抓住一點、不及其餘」「只見樹木、不見森林」。[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