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
陝西省城固縣人民檢察院訴城固縣文化和旅遊局不履行文物保護監管職責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行政公益訴訟 抗戰文物保護 全國重點文物 國家級抗戰遺址 判決履職
(一)基本案情
國立西北聯合大學工學院舊址是中國抗日戰爭時期高等教育救國的重要歷史見證,其前身為城固古路壩天主教堂,核心建築由主教公館和修女院組成。1938年,國立西北聯大工學院、東北大學工學院和私立焦作工學院聯合組建國立西北工學院,西遷至城固縣,在此辦學八年,培養了大批工程技術人才,是「興學強國」精神的實物載體。2019年,國立西北聯合大學工學院舊址與法商學院舊址等被核定公佈為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20年,被列為第三批國家級抗戰紀念設施、遺址名錄。2024年5月,城固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城固縣檢察院)經現場調查發現,因年久失修、自然侵蝕,工學院舊址僅存建築基址和殘牆,文物本體面臨滅失風險,文物使用人既未履行修繕保護義務,也不具備修繕能力。檢察機關認為,城固縣文化和旅遊局(以下簡稱城固縣文旅局)存在怠於履行文物保護監管職責的情形,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檢察監督
城固縣檢察院於2024年5月7日對城固縣文旅局立案調查,查明國立西北聯合大學工學院舊址搶險維修工程方案已於2017年獲批,此後相關修繕資金亦已陸續撥付,但因文物使用人阻止工程施工,城固縣文旅局未能排除他人對文物保護工作的干預,未推動修繕方案落地及資金使用,亦未組織開展實質性修復工作,導致文物損毀程度日益加劇。2024年6月12日,城固縣檢察院向該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護和安全監管職責。在後續跟進監督中發現,該局在兩個月整改期內並未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工學院舊址的修繕工作,且舊址內建築殘牆四周出現嚴重白蟻蛀蝕跡象,倒塌風險顯著加大。城固縣檢察院遂以城固縣文旅局為被告,於2024年9月30日向城固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城固縣文旅局依法全面履行國立西北聯合大學工學院舊址文物保護監管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