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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民事訴訟法筆記(v1.0)

Floor 2 啊啊是谁都对 12/26/25 23:10

二、民事訴訟 

 (一)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

1.自力救濟

1.1含義:利害關係人或權利人在不通過他人所設定的程序、方法和第三者力量的情況下,以自己的實力維護自己被損害的利益或權利,從而解決爭議的方法、手段和過程。

1.2特點

(1)最簡單、最直接→經濟性、便利性和一定程度的實效性。

(2)容易導致暴力,轉化衝突性質,激化衝突並派生其他爭議,缺乏社會公正性等。

2.民間調解:實效性主要靠習慣規則、當事人之間的道德約,缺乏外在的強制力保障。

3.民事訴訟

3.1含義:民事爭議的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裁判民事爭議的程序和制度。

3.2原因:爭議的真正解決必須藉助國家及其強制力。

3.3特點:程序公正但成本較高。

啊啊是谁都对 12/26/25 23:11


(二)民事訴訟的特徵

1.等腰三角性結構:當事人對立,法院居間審理、裁判。

當事人之間雖然會就訴訟中的某些事項達成協議,甚至通過調解或和解解決糾紛,但這不過是當事人對自己權利的處分,是一種讓步或妥協,並不能否定他們之間的對抗本質。

2.依靠國家強制力解決民事糾紛。

(1)被告應訴的強制性:當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後,被告就有義務應訴。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不能強制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2)法院作出的決定、裁定和判決,當事人必須服從。如果不主動履行裁定和判決的,法院可以在當事人的申請下,強制執行。

3.訴訟對象:有關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

(1)法院解決民事爭議時,必須適用實體法的規定

(2)非民事權利義務的爭議不能納入民事訴訟程序加以解決→民事審判權的範圍問題。

4.依照一定的法律規範,嚴格按照預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

4.1目的:保證民事訴訟的公正性

4.2表現:法院和所有訴訟參與人的訴訟行為必須符合規定的方式,違反了規定的方式和程序有可能(不是絕對)導致訴訟行為的無效。

5.事實認定的形式化

案件事實的認定需要依靠證據,而基於合法性的要求,法院認定事實的證據又必須滿足一定的形式要求,這樣一來,也就有可能影響事實認定的有效性。

(三)民事訴訟的局限性[1]

1.事實認定的形式化:可能影響事實認定的有效性。

2.糾紛解決成本較高:①消耗財力、人力和物力;②更為消耗時間。

3.存在如何訴訟的技術性要求:一方面使人們不能方便適用民事訴訟程序,另一方面也使訴訟技術有可能成為遮蔽案件真實的障礙。


[1] 這是從整體狀態所作的一般性描述,實際上,民事訴訟作為一個解決民事糾紛的系統,是一個多樣化和開放的系統。為了應對民事糾紛解決的效率問題,民事訴訟程序的構成是可以根據糾紛類型化情形加以構建的,從這一點來看,民事訴訟的局限性也就大大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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