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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民事訴訟法筆記(v1.0)

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26 23:13

六、民事訴訟法對《民法典》實施的協調與對接

在現實中,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間依然會存在不一致或脫節的情形。這是因為:(1)學科發展的隔離和思維差異導致人們認識出現偏差。(2)在制定和完善實體法時,基於立法的條件往往難以同時考慮與民事程序法的協調對接。

(一)民事訴訟法與《民法典》的協調

1.基本思路:民事訴訟法應當如何保持與《民法典》規定的一致性。(即調整不一致的地方)

2.具體表現

2.1儘快修改《民事訴訟法》,實現規範表述上的一致性。

2.2實現專有概念上的一致性

2.2.1理由:只要是在同一含義上適用,則在概念表述上就應當保持一致。

2.2.2例子:營利法人、社團法人、單位→組織、非法人組織。

2.3實現和保持與《民法典》原則、制度規定上的一致性

2.3.1原則和精神層面

(1)意思自治:這是處分原則的實體法根據。然而,在民事訴訟中違反自願處分原則的情形實際存在,並且為民事訴訟規範所實際認可。例如,再審程序取消職權啟動、訴訟契約的制度化等方面都未在民事訴訟法中實現。

(2)一些原則和制度需要在民事訴訟法中再度明確

2.3.2具體制度層面

(1)連帶責任的制度安排:在我國的訴訟實務中,債權人對連帶債務人的請求通常被認為具有共同提出的義務。因此,涉及債權人對連帶債務人的請求所發生的訴訟時,就構成必要共同訴訟(固有的必要共同訴訟)。但這種安排與《民法典》規定不合。如果必須一同應訴,那麼有一個債務人沒有參加訴訟,訴訟就是不合法的,必須要追加被告。從這一觀點來看,因連帶關系所發生的訴訟應當作為類似必要共同訴訟更為妥當。

(2)訴訟時效與執行申請期限的協調對接。

(3)實體法也可以直接規定民事訴訟的某些具體程序和制度。例如,《民法典》就對非訟事件處理程序作出了某些規定,民事訴訟法需要進一步細化程序這些規則。


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26 23:13

(二)民事訴訟法與《民法典》實施的對接

1.在承認民事訴訟法獨立性之前提下,考量《民法典》規範實現的程序路徑和方法。

2.設定或建構新的程序以實現《民法典》關於權利義務的規定。

2.1理由:民事司法程序的具體設置都與民法典的實體規定有直接的關係。不同的民事權利義務糾紛、不同的非訟事項、不同的權利義務的強制實現,其程序在具體設置上都應不同。

2.2民事訴訟程序:差異主要考慮民事糾紛的性質、爭議標的數額和民事主體的關係等。

《民法典》有時在民事權利義務發生爭議時也會規定這些爭議的解決路徑。對於有些糾紛類型,訴權的行使必須要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如形成訴訟。形成訴權的性質是私法上的公權力,而非狹義形成權一樣針對相對人的私權利。

民事程序都有兩個基本的維度:實體法維度和程序法維度。所謂根據民事糾紛的特點就是基於實體法維度的考量。程序法維度則是考量如何有利於案件事實的揭示、程序公正的實現、程序效率的提升、糾紛解決的便捷以及程序資源的有效利用等問題。

3.《民法典》明確的具體訴權的處理:應相應地將其納入可訴的範圍之中,並納入法院案由,以便於歸類登記立案,再按照訴訟類型進入相應的程序安排進行審理。

4.《民法典》規定的權利保障措施:這些措施應當通過什麼樣的程序來實現,是設置獨立的程序,還是適用已有的一般程序,應當根據實體權利保護的特殊要求設置。


啊啊是谁都对 2025-12-26 23:13

(三)通過民事訴訟法對實體法規定的不足進行「後期」處理

1.民事訴訟法可以規定少量的實體法內容,尤其是在性質歸屬模糊的領域。

基本原則:就實體法而言,特殊的程序內容應在實體法中附帶規定;程序的原則和抽象內容應當在程序法中規定。就程序法而言,可以進行實體法實施所必要的補充規定。

2.實體法規定不明確或有缺失時,可通過民事訴訟法規範予以明確。

例如,【民229】中可以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法律文書包括什麼,雖然理論上已經有一致意見,但仍然沒有在《民法典》中明確規定。因此,這就需要在《民法典》頒佈之後,通過調整民事訴訟法儘快加以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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