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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7
参考案例 吉林某工程公司与长春某商厦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06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10 / (2021)最高法执监444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4.29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系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而引发的案件,申请执行人负有证明第三人无偿接受财产且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举证证明责任,在申请执行人提供初步证据后,作为反驳,第三人提交了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据用以证明其并未无偿接收长春某集团涉案电费,此时,相关举证证明责任应转移至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应提供相应证据推翻《情况证明》所证明的相关事实。在申请执行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推翻《情况说明》所证明的相关事实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据此认定本案不符合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其举证责任分配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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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7
参考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07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9.09 / (2019)最高法执监384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执行异议制度是对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一项救济制度,目前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主要解决的是执行行为违法的问题,另一种案外人异议制度主要解决的是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归属的问题,对是否可阻却对该争议执行标的执行进行判断。同一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就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另一被执行人于涉案协议项下享有的特许经营权、相关收费权等行为不服,以其系权利所有人为由提出异议,虽然系同案被执行人,但涉案财产权利的归属对各方当事人利益影响重大,该被执行人所提异议的本质是请求排除将涉案财产权利作为同案另一被执行人的财产权利予以执行,本质上具有案外人异议性质。据此,对该被执行人的异议请求,应通过案外人异议程序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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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7
参考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08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29 / (2021)最高法执监190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后,虽然可以对执行案件作结案处理,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和执行依据执行力,亦不代表执行程序彻底终结,执行案件实际仍处于“执行过程”中。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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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7
参考案例 四川某工程公司与北川某科技公司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09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9.17 / (2021)最高法执监342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生效判决判令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原则上只有当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已经履行给付义务或提出给付的,人民法院才可以开始对对方强制执行。故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表明其对该判决中确定的己方义务无异议并同意履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将导致对方的申请执行时效发生中断的法律效果,且在执行程序中一直处于中断状态。对方申请执行时前一个执行程序尚未终结的,未超过申请执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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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8
参考案例 王某某与吉某某、张某某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10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28 / (2021)最高法执监470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法律设定参与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被执行人不具备破产资格情形下债权的平等受偿。人民法院审查参与分配申请时,不应苛求参与分配申请人必须证明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务或给申请参与分配设置过多的障碍。参与分配申请人在申请书中说明了原因,且其申请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院形式审查后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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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8
参考案例 丁某云与黄某、某置地公司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11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9.30 / (2021)最高法执监252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应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于公司一人股东的独立法人人格;虽然一人股东作为被保全人,但该一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非当事人保全裁定的保全义务人,执行机构不得在保全阶段未经法定程序对被保全人开办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直接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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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8
参考案例 某某农商行与甲公司、明某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12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12.24 / (2021)最高法执监39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因此,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且对抵押权的实现有影响的,执行法院依法有权将租赁权除去后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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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8
参考案例 贵州某房地产公司与贵州某银行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13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9.30 / (2020)最高法执监423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终结本次执行的实质原因系被执行人未有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致,由此带来的迟延履行后果应由被执行人承担,其请求免除终结本次执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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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8
参考案例 魏某甲与吉林某银行、吉林某公司、范某乙、范某丙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14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6.28 / (2021)最高法执监240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3 裁判要旨 区分异议性质为案外人异议还是利害关系人异议,应以异议所主张的权利基础及异议请求加以判断。如果异议主张的是对执行标的的所有权等实体权利并据此请求排除执行的,构成案外人异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予以审查;如果异议主张的是因执行行为程序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请求对执行行为依法予以纠正的,则构成执行行为异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予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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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06:59
参考案例 王某与某某公司执行监督案 2023-17-5-203-015 / 执行 / 执行监督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1.07.20 / (2021)最高法执监40号 / 执行 / 入库日期:2024.02.22 / 修改日期:2024.02.26 裁判要旨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明确约定分期履行的执行款项数额及付款期限,虽前两笔迟延履行,但仍在和解协议约定的最后一笔款项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时,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其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应不予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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