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多地法院上傳至中國裁判文書網的司法文書,將案件審判員姓名隱去,近期引發關注。
記者查閱發現,在裁判文書網上約2萬篇文書中,審判員姓名被隱名處理為「XXX」的形式,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身份也以同樣的方式被一併隱去。
某地法院上傳的一份判決書截圖。這些隱去審判員姓名的文書,在時間上集中於2024年和2025年;地域分布方面,則以四川、內蒙古、河北三地居多,浙江、山東、河南、天津、北京等地法院的文書亦出現了相關情形。
2024年開始,最高法在多個場合強調過隱名處理案件當事人信息的必要性,意在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及企業合法權益。據南都此前報導,到2024年6月,裁判文書網的上網文書已全面施行隱名處理要求,自然人僅保留姓氏,企業則隱去字號和法定代表人信息。
最高法在2024年12月公布的《人民法院第六個五年改革綱要(2024—2028年)》進一步提到,在堅持深化司法公開的基礎上,完善國家數據安全、公民個人信息和企業合法權益的保護機制,完善上網文書隱名規則。
對於目前部分法院隱去法官姓名的做法,不同地域的多位法官表達了詫異。他們猜測,可能是上傳文書的操作人員對隱名處理要求的理解存在偏差所致。
受訪法官告訴南都記者,最高法要求隱去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尤其是對自然人姓名「能隱則隱」,但未曾提及需對審判組織成員的姓名進行隱名處理。
關於裁判文書對外發布流程,一位法院系統人士介紹,文書往往交由法官助理或書記員隱名處理後,再提交至發布系統。該人士稱,其在發布裁判文書前,並不會隱去審判組織成員的姓名。
記者注意到,不僅審判員的身份被隱去,部分法院文書的案號也被模糊處理。例如,多份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文書,案號均為「(2024)浙01民終XXX號」;北京金融法院的部分文書,案號甚至被進一步模糊為「(XXXX)京XX民終XX號」。

北京金融法院一份文書的案號被模糊為「(XXXX)京XX民終XX號」。
前述法院系統人士認為,據其了解,案號也不屬於隱名處理的範疇,且並無模糊處理的必要。「如果這樣隱名,那案例的真實性只有發布者能保證了」。
編輯:寧寧
責編:高文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