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自治是一套依托特定社会所有制企业形成的政治、经济及社会权利体系,几乎没有统摄性机构能将不同集体的工人联结起来。从理论上讲,社会所有制意味着整个工人阶级乃至全体社会成员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然而,由于独立企业仍是工人日常活动的核心场域,人们往往倾向于将社会所有制解读为特定企业全体劳动者的集体所有。正如一位匿名的马里博尔汽车制造厂(TAM)工人回忆时所说:“我把这家工厂当成自己的一部分。” 法律禁止企业发行股票,也不允许自治管理者转变为拥有继承权的私人所有者。社会资本管理者的身份随雇佣关系确立而产生,随退休而终止。但两家工厂都存在一条不成文的规则:企业员工的子女在申请新工作岗位时,会得到极大的优先考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