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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美国民事诉讼法》第2章

3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6-6-14 16:42

(三) 国际鞋业案的四方格模型

1. 联邦最高法院建立了由两个变量构成的四部分模型——评估两个变量:(1)被告在法院地的活动水平;(2)被告提出的诉求是否与被告在法院地的活动相关

2. 横轴——被告在法院地的活动水平:从"偶然的"活动到"持续和系统的"活动

3. 纵轴——原告的诉讼请求与其在法院地活动的关联性:可能是"相关"或"无关"

4. **方格1(持续和系统活动+诉求由该活动引起)**——管辖权"从未受到质疑",标注为"是"

4.1 例:在密歇根州起诉福特汽车公司(总部落脚地,制造许多汽车)→诉求源自底特律生产的有缺陷汽车

5. **方格2(偶然联系+诉求不相关)**——"一般的认识"是这种联系不足以使被告服从管辖权,标注为"否"

5.1 例:西弗吉尼亚州居民曾到夏威夷度假→不能因源自西弗吉尼亚州行为的索赔在夏威夷被诉

6. **方格3(持续和系统活动+诉求不相关)**——标注为"可能"

6.1 "有实例表明,公司在一州的持续经营会被视为如此重要和具有这样的性质,以至于能为该公司被诉提供法律依据,即使诉因源于与这些活动无关的经营"

6.2 承认了"一般对人诉讼管辖权(general in personam jurisdiction)"——被告与法院地的联系可能如此具有实质性以至于可因产生于世界任何地方的诉求而被诉

6.3 例:因福特汽车公司在墨西哥所生产汽车的缺陷在密歇根州对福特提起诉求;在西弗吉尼亚州对在该州居民提起侵权诉讼而侵权行为在夏威夷实施

7. **方格4(偶然联系+诉求由该联系产生)**——标注为"可能"

7.1 例:在夏威夷起诉据称在夏威夷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西弗吉尼亚居民

8. 联邦最高法院认定国际鞋业案属于方格1——鞋业公司与华盛顿州的联系是"系统和持续的"且诉讼请求(缴纳失业补偿税的义务)清楚源自在法院地的活动

8.1 还认定行使管辖权是公平的——根据"交换条件"依据:鞋业公司"从[华盛顿州]的法律中获得了好处和保护,包括有权诉诸法院执行其权利"——[脚注:这个因素总不能得到满足吗?每个人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9. 国际鞋业案的历史背景(1945年,二战结束之际):

9.1 美国人更多地将自己看成美国人而非某州州民→州际旅游和州际商务突飞猛进→州与州之间的界限比过去更为模糊

9.2 联邦最高法院已认识到能跨越州界送达诉讼书状→不再固守彭诺耶案呆板的管辖权依据→提供根据个案案情评估的灵活多变的方法

10. 国际鞋业案后律师工作的变化:

10.1 根据彭诺耶案能给予明确建议:"不应去该州,也不应在该州任命诉讼书状送达代收人"

10.2 在国际鞋业案后建议是:"不应与该州建立最低限度的联系,从而使得管辖权的行使不违反公平对待和实质正义的传统理念"——这一建议的实用性值得怀疑

啊啊是谁都对 2026-6-14 16:45
这个建议的实用性确实值得怀疑——感觉像是“不建议与该州(中的任何一个实体)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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