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明楷:構建自主刑法學知識體系應妥當處理的四個關係 |
副總編 二十三級 |
作者:張明楷(清華大學譚兆講席教授) 來源:《法學家》2024年第6期「主題研討一:建構中國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欄目。
LZ的話:本文雖然以刑法學為着眼點,但對待外國知識的原理是相通的。
|
副總編 二十三級 |
摘要&關鍵詞 摘要:構建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需要深入挖掘、合理吸收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智慧結晶和精華,並對傳統文化實現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構建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與借鑑國外學說並不矛盾,刑法學界需要以開放的、自信的態度積極借鑑和吸收國外優秀的刑法理論成果,而不是排斥國外學說。構建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需要妥當處理熱點問題與基礎理論的關係;基礎理論是構建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的前提;沒有基礎理論研究作支撐,對熱點問題的討論只不過是低水平的不斷重複。構建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需要在學術自由的前提下進行學術批判,應嚴格區分學術批判與學術干涉,不能以學術批判為由對他人的學術自由進行干涉;同時也需要正確處理學術爭議與學術共識的關係,刑法學者雖然要有形成共識的意識,但不能因此放棄學術爭議,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需要在不斷地爭議、不斷地推翻舊的共識和形成新的共識的過程中構建與完善。
關鍵詞:刑法學;知識體系;優秀傳統;國外學說;學術批判
|
|
副總編 二十三級 |
目錄 一、構建自主知識體系與傳承優秀法律傳統的關係
二、構建自主知識體系與借鑑國外理論學說的關係
三、回應熱點問題與回歸基礎理論的關係
四、學術批判、學術自由與學術共識的關係
|
|
副總編 二十三級 |
一、構建自主知識體系與傳承優秀法律傳統的關係
「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並不是在他們自己選定的條件下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承繼下來的條件下創造。一切已死的先輩們的傳統,像夢魘一樣糾纏着活人的頭腦。」我們總是從自己的歷史、傳統與經驗出發,對新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因為新問題與舊問題密切關聯,對新問題的解決也必須與舊問題的處理相協調;在法律領域,對任何一個新問題的解決,都不可能是全新的方案。構建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也是如此。
「自古以來,我國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獨樹一幟的中華法系,積澱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華法系是在我國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顯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創造力和中華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蘊。中華法系凝聚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優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們傳承。」構建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離不開對我國優秀法律文化傳統的傳承。「作為歷史文化一部分的刑法理論,毫無疑問是應該批判繼承的,這是發展刑法學的客觀需要。」中國刑法學知識體系的自主性,也意味着民族性或本土性,這就要求中國刑法學知識體系植根於中國悠久的民族文化傳統和人民群眾的社會生活之中。只有挖掘歷史悠久的優秀法律傳統,將法治的普遍性原理與中國特殊的法治實踐相結合,通過現實具體情境中的民族文化、歷史傳統、制度體系獲取真實意義,才能及時更新法律觀念、創新法律文化,構建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
|
|
副總編 二十三級 |
二、構建自主知識體系與借鑑國外理論學說的關係
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並非指從概念到體系都由自己創造。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是一個多層次、多維度的概念,這個知識體系不僅需要結合本土實踐、體現本國特色,而且必須具有科學性和系統性,並具有全球意義。
|
|
副總編 二十三級 |
三、回應熱點問題與回歸基礎理論的關係
建構中國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不可能是純學術化的構建,必須關注社會現實與司法實踐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由於各種原因,刑法學界近幾年大多圍繞熱點問題展開討論。誠然,熱點問題的研究也有現實意義;但不可否認,對熱點問題的討論常常顯得大同小異。有些熱點問題其實是炒出來的,未必是真問題。只對熱點問題感興趣的學術現象,導致許多傳統問題、基本理論問題無人問津。很少有人過問,所謂的熱點問題與傳統問題、基本理論問題是什麼關係。於是,對熱點問題的爭論比較混亂。
馬克思指出:「一個時代的迫切問題,有着和任何在內容上有根據的因而也是合理的問題共同的命運:主要的困難不是答案,而是問題」,「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問題」。但是,難以認為其中的問題只是實踐中的具體問題,而不包括基礎理論問題。馬克思正是在對德國古典哲學、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英法空想社會主義所提出的一系列理論問題的直面、批判、揚棄和超越中,在對資本主義社會所呈現出的無產階級非人的生命處境、經濟危機周期性爆發等諸多現實問題的審視、追問、探究和解決中,創立了具有科學性、實踐性、人民性、開放性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本文並非反對熱點問題的研究,但對熱點問題的研究應當建立在紮實的基礎理論之上,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棄基礎理論的深入研究。
|
|
副總編 二十三級 |
四、學術批判、學術自由與學術共識的關係
構建自主的刑法學知識體系,離不開學術批判。任何一項學術研究都是一種學術批判取向的探究活動;學術批判,是從事學術研究的基本方式,是學術團體共同完成學術使命的重要手段。法學研究與其他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一樣,並非一種獨白的個別行為,任何學者都只能在與現有學說的對話與溝通、借鑑與批判中進行學術研究與創新。滿足於現有答案,不展開學術批判,就意味着現有學術成果沒有問題;任何科學都是為了解決問題,如果沒有問題,科學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所以,學術繁榮與創新,都是學者們在相互批判對方的觀點中實現的。
|
|
副總編 二十三級 |
========================================= 全文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