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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拉倫茨《法學方法論》筆記
副總編 二十二級
1樓 發表于:2024-7-29 22:47
一樓開貼

這回試着逼自己寫一點這本書的筆記

副總編 二十二級
2樓 發表于:2024-7-29 22:48
 
啊啊是谁都对:這本書已經屬於法學本科必讀書目了

稍微有點水平的學校都會要求學生讀這本書

  2024-7-29 22:48 回復
副總編 二十二級
3樓 發表于:2024-7-29 23:17
導論

1.法科學:在法律秩序框架中並以其為基礎,致力於解決法律問題的科學。


2.舊有的法學方法:①排斥價值判斷,認為價值判斷是判斷者個人確信的表達。②法之中的絕大部分可以在制定法中發現,因此法律人只需要恰當解釋並適用制定法。然而上述兩點都遭到挑戰(價值判斷/法的發現)。但這並不意味着制定法喪失了其重要作用。


3.法學也有「價值取向」的思維方法,這些方法通過對成文法價值判斷的領會和應用,使得個案中的價值判斷可以得到審查與批判。


4.由法的特質出發確定法學的特徵

4.1任何法學方法論取決於對法的理解,因此法哲學對法學方法論具有重要意義。

4.2法律實務中的思維方式,需要通過案例分析來實現。


5.法學方法論發展史上的重要問題:①法的效力概念與法的實證性概念;②法的規範性與法的實然關聯性;③立法、司法和學說在法的形成中的作用;④科學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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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啊啊是谁都对
最後回復:啊啊是谁都对
最後回復時間:2024-7-29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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