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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短篇小說:嚥不下的飯
初级魔法师 四级
1楼 发表于:2026-4-4 16:43

 她噙著淚水,辛苦地一口一口吞嚥眼前食物,喉嚨的緊張僵硬,胃部的嚴重痙攣,讓「吃」這個動作變成挑戰;然而,這是母親交代的最後一件事-「好好吃飯」,即便食物在淚光中變得模糊、搞不清楚吃下多少又剩下多少,她仍然全力機械式地塞入食物。25年的人生,母親的教誨她從來都沒有做到過,唯獨這次…。


【社會新聞】「黑吃黑」縱火致二死案:被告李知美死刑定讞

最高法院於日前針對發生於去年的「廢棄倉庫縱火雙屍案」作出最終裁決。被告李知美(25歲)因犯下強盜殺人及故意縱火罪,手段殘酷且造成包括一名幼童在內的兩名被害人死亡,判處死刑定讞,剝奪公權終身。

被告背景與犯罪前科

根據判決書記載,被告李知美自16歲起便脫離家庭、流連街頭,具備長年施用及參與毒品買賣之紀錄。在本次案發前,李女已因毒品、竊盜等罪名先後入獄及受感化教育達4次之多,被警方列為長期監控的治安邊緣份子。

案發經過:預謀縱火與黑吃黑

案發當晚,李知美與交易對象約定於城郊一處廢棄倉庫進行毒品交易。根據檢方調查,李女為圖私吞大筆交易款項與毒品,預先於現場潑灑易燃液體。交易過程中,李女與對方發生激烈口角,隨即引燃現場。

該次火災導致現場一名成年男性交易對象,以及一名隨行之2歲幼童因逃生不及,受困火場不幸喪生。李女則於案發後攜款潛逃,並於三日後在租屋處遭警方逮捕歸案。

法律審理與判決理由

本案歷經三審定讞。法官於判決理由中指出:



手段極其殘忍: 被告為圖財利,採取縱火方式造成被害人極大痛苦。

漠視生命: 被告明知現場有年僅兩歲之幼童,仍決意放火,顯見其人性泯滅,對生命毫無尊重。

難以教化: 被告前科累累,屢教不改,且在庭審期間對於殺害幼童一事未表現出明確悔意。

法院最終依《刑法》強盜殺人罪及故意縱火罪,合併判處被告死刑,全案定讞。


將近九年來,進出感化院、監獄也不少次了,每次都是媽媽佝僂著來探望、接風。自有記憶以來知美從來沒有見過爸爸,媽媽為了生計也不常在家,絕大部分時間知美都和各種年紀的「朋友」到處晃悠,也為了「朋友」惹上各種事情。


「朋友有困難嘛!這也是沒辦法的!」知美每次闖禍都這麼說,無論是和朋友一起吸毒、幫忙偷藏毒品、入室竊盜或者暴揍生意對手,對她來說理由都差不多。無論媽媽怎麼勸說,知美永遠都用「朋友」這張免死金牌撐著她的執抝。


這次,為了那些朋友辦生日派對缺錢,知美想要來場大的弄筆快錢搞個驚喜,打算狠狠敲詐圈內「新手」、來個震撼教育,但沒想到對方因為帶著小孩逃跑不及,父子共葬火窟。知美在幾天內就被逮捕了,她不是第一次戴手銬、腳鐐的重量也早已習慣,但她內心比過去都要慌張,這次會不會就得戴到死了呢…?


不意外的一審死刑判決直到不意外的三審死刑定讞,這期間只有媽媽來看過知美,看著自己女兒拖著腳鐐走過來、隔著玻璃抱怨朋友不義氣乃至社會不公平,罵罵咧咧後再拖著腳鐐走回去;媽媽知道其實女兒的人生已經倒數計時了,沉默地聽著女兒訴說,適度給予情緒支撐,是媽媽唯一能做的事情。


那一天的清晨,知美被叫醒,迷迷糊糊又踉踉蹌蹌地被帶出監室,混亂的腳鐐聲讓整間看守所的女囚們驚醒—「有人要死了」沒有人說出口,但每個人都知道。在驗明正身的小法庭座位上,知美和媽媽坐在一起,她們無話不談,從小時候的記憶到最近買菜物價上漲,法警們不打斷也不催促,直到兩人淚眼汪汪對視無言。


「這次媽媽陪不了妳了,要好好吃飯」知美點點頭,從座位上起身走向隔壁的行刑區,腳鐐聲漸行漸遠。


鋪滿沙的刑場邊上小桌子,擺上了豐盛的雞腿飯與高粱酒、黃長壽菸,甚至還有一本小筆記本用來記錄遺言,知美大口大口啃著雞腿、全力以赴扒著飯,然而食物減少的速度仍然非常慢–胃實在是太痙攣、喉頭實在太緊。在飽食以後,知美抽著黃長壽(其實她不抽這牌子)喝著最烈的高粱酒,她很想放聲大哭、非常非常想、但她知道現在不行。


「媽媽還在隔壁」


醉到暈頭想吐的知美,推開了椅子站起來,在法警攙扶下走向了墊在沙地上的床墊。這是腳鐐聲最後一次響起,而隔壁的母親卻早已泣不成聲了。



初级魔法师 四级
2楼 发表于:2026-4-4 16:46
 
副总编 二十三级
3楼 发表于:2026-4-4 16:52
令人悲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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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vil
最后回复:啊啊是谁都对
最后回复时间:2026-4-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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