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代理人张树人(护照号码:348336,护照姓名:SHUJEN CHANG)委托,向域名arslanbar.com的所有者和此网站的实际运营者、开发者张洪银进行警告。张树人曾与张洪银合作开发代号为“阿斯兰侃吧”(英文:Arslanbar)的网络项目,张树人为投资方,并在域名arslanbar.net发布,网站所有者为张树人,之后“阿斯兰侃吧”(英文:Arslanbar)成为网站正式之商标,归张树人所有,后因个人原因,合作终止。其后张洪银擅自将带有张树人编写内容的原始码程序再次在互联网发布,并发布在域名为arslanbar.com的网站上,且依然以“阿斯兰侃吧”这一已注册商标发布。此举已经侵犯了张树人的商标权和著作权。现受委托要求张洪银立即关闭网站,或更改网站名称,停止对带有张树人版权的原始码的使用,并向张树人做出道歉,否则将对其进行司法检控。
刘晓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