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們組織內犯了錯的志願者,我們的確會給出一定懲罰,但是我們不會侮辱犯錯者的人格,也不會否定犯錯者的過往貢獻,更不會無端懷疑對方「懷有主觀惡意」
而反觀絕望拯救者,只要別人犯了錯,就直接把別人的過往貢獻一併否定了,甚至【我們早就想踢你了】
對於我們組織的高貢獻者,我們的確會給出一定優待,但是這不代表他們和別人起了衝突,我們會通過顛倒黑白的方式來維護Ta們的利益——我們會既維護他們的利益,也不違反我們對是非對錯的判斷
反觀絕望拯救者,喜歡抱小團體排擠外人,只要是【親友】做的事,哪怕公屏噴人他們都予以默許
對於那些性格有明顯缺點(比如情緒控制能力較差)的人,我們也不會直接開除,而是會讓他們以他們自己的方式來為我們組織做出貢獻
我們只不過會調整和Ta們的合作方式而已,比如說,我們可能不會接納這樣的人加入決策層,不會允許他們成為核心成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