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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發表于:2025-10-26 22:59   
              羅勤昌(上圖)的車和4S店裏歐曼新車的牌照架設計一樣。圖/李英強失業!駕駛證被扣12分
 河南大貨車司機羅勤昌失業了。
 2017年4月18日,駕駛豫R47691半掛車前往甘肅蘭州送貨,在北濱河路邊停車等候貨主接貨時,被蘭州交警安寧大隊交警以違法停車查處。
 交警責令其將車開走時,發現車輛前車牌有鬆動跡象。
 羅勤昌說,交警費了好大勁,將車牌架摳開一條10厘米寬的縫,用執法記錄儀拍了又拍。
 之後,羅勤昌被告知,車輛安裝了電子翻牌器,要以「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扣12分罰200元。
 羅勤昌慌忙解釋,車輛出廠就是這樣,牌照盒裏面是一個牽引鈎裝置,並不存在安裝什麼翻牌器,然而,交警並未能聽進解釋,還是開出了罰單。
 手拿罰單,失去駕車資格的羅勤昌,不得已從老家河南西峽縣找來司機,才將卸完貨車輛開回家。
 羅勤昌怎麼也想不通,「自己連電子翻轉牌是什麼東西都不知,怎麼就被交警莫須有認定裝了這個東西。」
 為此,他專門跑到歐曼車4S店,找到同款車對比,發現新車同樣如此。
 羅勤昌堅定要向蘭州交警安寧大隊討要一個說法,於是,便向蘭州交警支隊申請行政複議。申請撤銷安寧大隊做出的6201051010667221《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消除聯網記錄,歸還駕駛證;追究相關責任人過錯責任。
 蘭州交警支隊審理查明:安寧大隊對羅勤昌做出的「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故做出維持處罰決定。
 羅勤昌只好向蘭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撤銷兩被告單位《行政複議決定書》、《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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