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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债血偿公审杀害刘胡兰等烈士的凶手
八坂克图格亚
高级工程师 十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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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or 1 Posted at: 9/2/26 23:00

  周群点评:以前中国人民被剥削压迫所受的苦还仅是吃一遍苦、受一茬罪,所以对那些杀害为中国人民翻身解放事业而奋斗的革命战士之反人民分子,采用了针对个人的简单的枪毙处理。

  然而,今天的中国人民被剥削压迫所受的苦不仅是吃的二遍苦、受的二茬罪,而且是实在太冤了,已经是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了,却被反人民分子复辟倒退资本主义私有制骑到中国人民头上剥削压迫、作威作福。

  所以,这次中国人民再翻身解放后就绝对不是那样了!而是:中国人民后代、中国人民父母、中国人民兄弟姐妹、中国人民亲朋好友的血债必须由反人民分子后代、反人民分子父母、反人民分子兄弟姐妹、反人民分子亲朋好友来血偿!并且简单的枪毙处理也不能平息民愤、警戒后人了!

  反人民分子是指:直接或间接营造、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特别是破坏这场无产阶级大革命的人。

  中国人民将依据其程度作足以警戒后人再也不敢反人民的血债血偿清算加惩罚!

  注:本文是血债血偿理论体系和血债血偿理论依据引用的事例之一。

1 、英勇就义

  1947年3月18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为诱敌深入,彻底粉碎国民党军队对陕甘宁解放区的重点进攻,率中共中央、人民解放军总部主动撤离延安,开始实施转战陕北的伟大战略步骤。当天,毛泽东一行抵达延川县刘家渠。

  3月19日,在敌胡宗南部队渐渐逼近的大炮声中,毛泽东从容上马,准备按计划往清涧县徐家沟进发。

  就在这时,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匹黑马出现在毛泽东的坐骑前,马上的通讯员勒马而下,满头大汗地向毛泽东行礼,他是奉命来向毛主席取一份题词的。毛泽东了解情况后,欣然下马,命令重新打开业已整理好的行囊,取了笔墨,挥笔写下了8个大字———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伟大领袖所写的这8个字,是对一位革命烈士的崇高评价。这位著名的烈士,就是年仅15岁便惨死于敌人铡刀下的刘胡兰。

  刘胡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的一个中农家庭,8岁上村小学,10岁参加儿童团。1946年6月,由于刘胡兰革命意志坚决,工作积极,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1947年1月12日,阎锡山匪军突袭云周西村,刘胡兰不幸被捕。当敌人来抓她时,她镇静地把三件宝贵纪念品———奶奶给的银戒指、一位八路军连长赠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交给母亲胡文秀。敌人把刘胡兰和其余6人押往村口广场,强迫全村群众集合起来,当众宣读刘胡兰的“罪恶”。随后,敌人要刘胡兰说出是谁杀了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和谁是共产党员。刘胡兰等人慷慨激昂,对敌人痛加斥责。

  刘胡兰大声道:“云周西村的共产党员就我一个,再没有了!”

  敌人要刘胡兰“自白”,说“自白即是自救”,“自白”了就可以得到一份土地。

  刘胡兰摇头:“要我自白,休想!”

  敌人凶相毕露,马上用铡刀铡死了一个被捕者。然后再次逼问刘胡兰:“你看到这下场了,害怕吗?”

  刘胡兰眼睛都不眨一眨,镇定地回答:“不怕!”

  “难道你不怕死?”

  刘胡兰叫道:“我不怕死,要杀就杀!”

  敌人于是一连杀死了其余5个被捕者,然后再次逼问刘胡兰。

  刘胡兰怒视敌人:“我咋个死法?”

  “一样!”

  话音刚落,刘胡兰已经“腾腾”地自己大步走向铡刀,躺在已经被烈士的鲜血染红了的铡刀下面:“来吧,共产党员不怕死!”

  就这样,刘胡兰被敌人残酷地杀害了。刘胡兰牺牲时,还不到15岁。

  刘胡兰烈士的名字不胫而走,迅速传遍了晋绥陕甘边区。1947年2月,《晋绥日报》连续两天刊登了刘胡兰烈士的光辉事迹。消息传到毛泽东主席那里,伟大领袖深有感触,决定为刘胡兰烈士题词。

2、 隐匿藏身

  解放战争的形势迅速发展,我军节节胜利。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人民当家做主,我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的指示》,要求各级政府遵照中央的指示,对各类反革命分子进行清查与镇压,这一《指示》拉开了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序幕。

  山西全省解放伊始,省公安厅就已经把清查和镇压反革命分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了,当中共中央《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的指示》下达时,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在进行这一工作时,省、地、县都非常重视对于制造残杀刘胡兰烈士等7人惨案的凶犯的清查和追捕。经调查,初步摸清是由三名主犯制造这一惨案的。这三名主犯,是国民党第61军72师215团1营副营长侯雨寅、该团1营机枪连连长徐得胜、1营机枪连指导员张全宝。但是,解放后这三名罪犯都已经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在解放战争中已经被人民解放军击毙于战场,还是侥幸留得性命逃往台湾或者藏匿大陆的某一个角落。中共中央的镇反指示下达后,山西省公安厅决定责成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进行清查与镇压反革命分子的过程中,特别注意关于上述三犯的线索。

  后来当案情真相大白时方才知道,上述三名凶犯中的副营长侯雨寅,早在1948年就已经被我军俘获过了———

  1948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山西省离石县的战斗中,俘获了大批国民党官兵,侯雨寅也在其中。这些俘虏,被集中到离石县城,关押于一处,待分别甄别后做出妥善处置。

  甄别工作的第一步是要俘虏各自报出真实姓名、籍贯、家庭住址、家庭成员、个人履历、在反动军队中担任的职务,等等。识字的自己填写表格,不识字的可以请其他俘虏代写,也可以向解放军的管理人员口述,由管理人员记录。侯雨寅知道自己的名头因为“刘胡兰惨案”而过于“显赫”,哪里敢露出一丝真情?便佯称自己不识一个大字,要求直接向解放军口述。他在口述中把自己的所有情况都作了更改:侯雨寅改为侯震宙,61军72师215团改为61军71师211团,职务也由副营长改为排长,另外还把籍贯山西稷山改为山西临汾。

  这样一改,侯雨寅就属于被俘军官中的最低一档角色了,解放军没有对他产生多大的兴趣,按照当时管理俘虏的惯例,在分学习小组时安排这个看上去像是一副老实相的“排长”担任小组长,协助解放军管理俘虏中的其他中级军官。侯雨寅以为诡计得逞,寻思干脆伪装到底,等到整训学习结束时要求参加解放军,藏身军队等于置身于保险箱之中。说句题外话,当时确有这种情况,“文化大革命”中发生于昆明的杀害解放军中将谭甫仁一案的凶手,就是一个隐瞒重大历史问题而藏匿于军队之内的家伙。不过,侯雨寅的阴谋没有得逞,因为他“不幸”正好遇到了一个认识他的老乡。

  这个老乡,也是国民党军的下级军官,姓黄,与侯雨寅同为山西稷山宝泉庄人。这黄某在国军第61军的一个连队里当着副连长,比侯雨寅晚俘获十来天,送到俘虏管理处后,正好分在侯雨寅当组长的那个小组里。两人一见面,侯雨寅顿时吓了个魂飞魄散,瞅得一个空子,马上把黄某拉到一旁,要求对方假装不认识他,还把自己编造的情况说了一遍。黄某听后,表示照办。

3 、一起窃案

  侯雨寅眼前放着黄某这么个角色,就好像放了一颗发生了故障的定时炸弹,没准儿说爆就要爆的,一爆就要了他的性命了。因此,侯雨寅给弄了个白日提心,神魂吊胆,没过几天就已经觉得精神恍恍惚惚了。侯雨寅知道这样下去肯定要出漏子的,于是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把黄某除掉。

  主意打定,侯雨寅利用与管理人员外出购物的机会,悄悄买了两包老鼠药。次日,是星期天,俘虏改善伙食,侯雨寅故意要黄某一起跟他去伙房帮厨,就在伙房吃饭,乘机把老鼠药下在菜里。当天,药性就发作了,不过那老鼠药质量有问题,只把黄某闹了个上吐下泻,并没有当场死掉。但是,这在无意中倒也真的使侯雨寅的计谋得逞了,因为军方管理人员把黄某送往医院治疗时,这小子乘机来了个“不辞而别”,此后就不知去向了。

  黄某逃跑后,侯雨寅去了一块心病,便继续伪装积极,想混进解放军。但解放军对他没有兴趣,在学习结束后,就把他作为遣散人员,给了一点路费,把他打发走了。

  就这样,侯雨寅这个制造“云周西村惨案”的主凶之一,暂时逃脱了正义的惩罚。

  但是,像侯雨寅这样一个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要想长期逃脱惩罚显然是一桩非常犯难的事情。他从1948年春天侥幸离开解放军的俘虏管理处后,并没有逃离山西,而是去了本省的万泉县,继续使用着侯震宙的假名,蒙混一段时间后,因为美国侵略朝鲜战争的发生,开始蠢蠢欲动了。

  1951年1月22日,山西省万泉县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件。万泉县城有一个“泰通客栈”,这天下午4时许,来了一辆大车。那是邻县一个名叫郝似柏的布商,从省城进了25匹花布和一些其他日用百货商品,返回时在此投宿。“泰通客栈”自是殷勤接待,把郝似柏和两个伙计安排在一间朝南的房间里,那辆装货的大车,就停在后院里。客栈晚上有专人守夜和喂牲口,因此不劳客人费心,只管安心休息就是了,这是这家老店多年的规矩,从来没有发生过不测之事。因此,也已经做了多年生意、经常到“泰通客栈”投宿的郝似柏对此很是放心,当晚还喝了点酒,然后放倒身子便睡。

  但是,这回“泰通客栈”却是栽了,次日清晨,郝似柏一行吃了早饭准备上路,那赶车的伙计从马厩里牵出牲口来到大车前准备套上时,发现蒙在车上的油布外面的绳子似有松动,随手一扯,不料连油布一起扯了下来。他情知不妙,连忙叫喊起来。郝似柏闻声奔来,一看,目瞪口呆,愣了片刻方才回过神来,定睛细看,嘴里只叫得苦,车上的货物已经全部给偷走了,代之蒙在油布底下使得外表看上去仍然显得鼓鼓的,只不过是几个旧麻袋装着些木屑!

  “泰通客栈”马上派人去向县公安局报案。一会儿,公安局派了4名侦查员过来。当时像山西那种地方的县公安局勘查现场时连照相机也没有,就凭侦查员仔细察看,查得脚印或者案犯留下的什么痕迹,就记下来,然后就是询问、分析。“泰通客栈”的专职守夜人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头,他已经在“泰通客栈”干了将近50个年头了,本人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老头说他晚上没有睡过,隔一会儿就像平时守夜一样去院子里看看,每次都看到大车上的油布蒙得好好的,绳子也没有松开,只道平安无事。

4 、偶得线索

  侦查员于是判断那是熟悉“泰通客栈”情况的家伙下的手,他一定摸准了守夜老头的行动规律,就在老头两次查看之间的那半个来小时的时间作了案。郝似柏哭丧着脸把他的进货单子和完税凭证交给了侦查员,那上面列着货物名称和数量,等于是一份失物单,除了25匹花布外,还有100条毛巾、5箱肥皂、20双鞋子和另外一些零碎日用品。

  侦查员分析,这么多东西,一两个窃贼是搬不走的,因此,这肯定是一个团伙在作案,而且有可能还动用了牲口或者自行车,再不济也得以肩挑,总之,目标是很大的。当时的万泉县还有城墙,晚上是关上城门的,虽然报案时城门已经打开,但是案犯如若要将赃物转移至城外,那肯定是颇惹人注目的。于是就派人去向四个城门内外,向在那里设摊的小贩打听,是否留心到有类似转移赃物的可疑迹象。查摸的结果是,没有人看到过有此类情况,于是,初步得出结论,赃物还在城里。

  众侦查员稍稍定心,因为赃物既然还在城里,那就要好查一些。大家商议下来,决定来一个“敲山震虎”之计,放出风声要严查该案,使案犯坐立不安,不得不尽快转移赃物;同时密派侦查员或者“耳目”守住四个城门,发现可疑迹象立刻采取措施。

  如此一连监视了三天,毫无动静。侦查员正感到纳闷之际,忽然获得一个消息:有一个叫花子竟穿了一双新鞋招摇过市!

  因为失窃的赃物中有鞋子,所以这一消息立刻引起了公安局的注意。一个名叫姜宝善的侦查员,奉命前去与叫花子接触,探询其新鞋的来源。那个叫花子住在关帝庙里,是个中年男子,一条腿有些瘸,谁也说不清他的来路,只知道他已经在县城转悠着讨了七八年的饭了。姜宝善不过二十岁出头,但也有过6年的讨饭经历,因此当晚一到关帝庙,只稍稍说了几句就跟对方交上了朋友。待等把带去的一瓶酒与对方喝了一半时,已经把那双新鞋的来路查清楚了。

  这个关帝庙多年失修,早已破落,整座庙宇没有一扇完整的门窗、一间不漏的屋子,10年前就已经没有一个和尚了,连关公老爷的塑像也已经倒塌,只有黑脸汉子周仓还盔甲败落地直直地站在那里,手里那柄青龙偃月刀却已不知去向。这个姓郎的叫花子多年来就以庙为家,住在前殿的破供桌下面。三天前的那个夜晚,因为起了风,寒气颇重,郎叫花子半夜里被冻醒,正裹着破絮瑟瑟作抖时,忽然听见从庙宇后院传来一阵阵轻微的声响。他并未特别在意,蜷缩成一团便又睡了。

  次日,郎叫花子想起昨晚的声响,便到后院去察看,发现那口枯井的井栏已经全部断了,扔在一边。他觉得有点奇怪,仔细一看,那断茬口都是新的,这说明是有人折断的。为什么要折断?郎叫花子一时吃不准,无意间探头往井里一看,发现里面有一张破草席,他拿了根长木条往下面捅了捅,发觉下面还有东西。这时,“泰通客栈”那起盗窃案的消息已经在县城里传得沸沸扬扬了,郎叫花子自然也知道,于是他断定井里肯定是赃物。

5 、主凶落网

  郎叫花子也不吭声,假装不知晓,但开始留意情况。他发现平时无人涉足的关帝庙,忽然引起人家的注意了,不管白天黑夜,都有一两个闲汉模样的人在庙前庙后转悠。以郎叫花子丰富的社会经验,断定那是窃贼在看守赃物。

  这天上午,郎叫花子因为昨晚在一家办喜事的富户弄了几蛊烧酒喝,又睡得晚了些,日上三竿还钻在供桌下睡觉。醒来时似听见从后院传来什么异响,他想起枯井里的赃物,便悄然踅过去察看。只见两个汉子正把一匹匹花布用剪刀绞为一段段一丈多长的断头,他们冷不防看见郎叫花子,吓了一跳。定定神,就跟他搭讪,最后送给他一双新鞋,要他对这件事“封口”。郎叫花子收下了鞋子,尽管那两人关照过要他过一段时间才能穿新鞋,但他终于忍不住,还是当天就穿了起来,而且还很得意地在大街上走了一圈儿。

  当下,姜宝善听郎叫花子如此这般一说,心里窃喜,他进一步打听:“你认识那两个人吗?”

  “不认识,从来没见过他们。看上去像是从城里下来的。”

  姜宝善又问:“那在庙前庙后望风的人呢?”

  郎叫花子说:“其中有一个我认识———是城隍庙旁边那条小巷口的裘团总的儿子。”

  裘团总名叫裘必川,以前当过国民党保安团的副团长,又是当地一霸,民愤很大。1948年率领保安团与解放军作战时被俘,没几天就被政府镇压了。

  姜宝善随即返回公安局,向领导汇报了上述情况。当天深夜,裘必川的儿子裘应即被公安局拘捕。连夜审讯,裘应供出“泰通客栈”窃案系其纠集另外两个同伙所作,那两人是邻县的地痞,现在去向不明。他们窃得赃物后,因为担心转移时目标太大而漏馅,所以想把花布剪开后分散转移。目前赃物仍藏于关帝庙后院的那口枯井中。

  侦查员随即去关帝庙起赃,对照失主所提供的报失单,除了给郎叫花子的那双鞋子外,其余东西一样不少,不过那25匹花布都已经剪开了。次日,通知失主郝似柏把原物领回。

  本来,这个案子就算是结束了,但这时发生了一个意外的小插曲,从而使隐藏在这起盗窃案后面的一个以侯雨寅为头子的反革命团伙暴露了出来———

  按照规定,公安局发还赃物时,应当与失主当面办一个手续,让失主出具一纸收单。失主郝似柏因为那些花布已经被剪开了,所以用尺子一一丈量,然后把丈量到的结果在收据上详细列明。在一旁的一个警察看了突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那一段段布的长度竟然是完全相同的。这似乎不合常情,案犯在那种条件下把花布绞开,首先要考虑的是防止被人察觉,尤其是防止被警方察觉,按说应当马马虎虎绞开就是,为什么一定要把每段的长短弄得一样?

  警方于是怀疑这个案子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因为这时还没抓到裘应所供出的另外两个案犯,于是再次对裘应进行审讯。这一审,审出了一起重大案件!

  原来,万泉县有一个由国民党反动军官、逃亡地主、还乡团分子、漏网恶霸等反动分子组成的地下反革命武装组织“汾南游击支队”,这个组织的头子,就是1948年从离石战俘管理处隐瞒真实身份后侥幸获释的侯雨寅。

6 、舞厅殴斗

  最近,侯雨寅鉴于美国侵略朝鲜的形势,以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台湾蒋匪军要打回大陆了,于是准备乘机发动武装叛乱。为了筹集经费,侯雨寅已经命令部下在外地作过案子,这次又在当地作下了“泰通客栈”盗窃案。因为警方防范得紧,无法将赃物集中转移,侯雨寅于是就命令裘应等人把布匹按尺寸剪开,准备发给届时参加叛乱的匪徒作为赏金的一部分。

  “汾南游击支队”的支队长侯雨寅,化名侯震宙,以杂货店老板的身份藏匿于万泉县城外。当天,侯雨寅就被万泉县公安局逮捕了。但是,当时警方还不知道这个“侯震宙”,就是省公安厅通报中所说的杀害刘胡兰烈士的主凶之一。

  但是,侯雨寅制造“云周西村惨案”的罪行已经隐瞒不了几天了,因为这时距山西数千里之遥的东方大都市上海拘捕了一个名叫吉嘉喜的还乡团分子,此人的落网与“云周西村惨案”的另一名凶犯徐得胜的被捕有着关联,而徐得胜的暴露从而也使侯雨寅的真实面目提前披露于人民群众面前。

  1951年1月28日,上海市新城区(今静安区)的“喜乐门舞厅”发生了一起普通的殴斗事件。那天晚上,“喜乐门舞厅”的老板特邀从香港来沪探亲的红舞女毕蓉小姐到场陪舞。毕蓉那年已经三十挂零,虽然刻意打扮,但难以掩饰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痕迹。但是,毕蓉的名头很大,因为她在1948年上海舞女与警察对峙的“上海舞女案”中表现得非常勇敢,当时报纸有过报道。她于1949年去香港后,也曾经与英国人发生过冲突,维护了一个中国女子的尊严。因此,这次她在“喜乐门”露面,许多上海人都特地去购买舞票,不为跳舞,就为看看毕蓉。

  当然,到场的不少舞客还是希望能与毕蓉共舞一曲的。这样,现场就形成了排队邀毕蓉跳舞的奇观。大约10时许,一个三十多岁、看上去像是外地人的男子闯进了舞厅,浑身散发着呛人的酒气。此人进来后,二话不说,直接冲到刚刚跳完一曲准备下场的毕蓉面前,粗鲁地抓住了她的手:“小娘儿,伺候老子跳一个吧!”

  毕蓉一惊,扑面而来的酒气使她意识到遇上了醉汉,于是压下恼怒,挣出手来,微微摇头。不想对方挥手就打了毕蓉一个耳光:“他妈的!老子出钱,你陪老子跳舞,那是天经地义之事,你这小娘儿竟敢……”

  话未说完,旁边已有人发作,撩手把一杯热咖啡泼在这汉子的脸上。那汉子怪叫一声,抬手一抹脸,扑上前去挥拳就打。但他打错了人,以为是另一个人泼的咖啡。那人当即还手,先前泼咖啡的那位也跳出来帮打。没想到,这汉子是会武术的,两个看上去比他壮实的男子根本不经他动手,眨眼间就被打翻在地。其他舞客见状,立刻围拢上来,七八个人对他一个,混战一团。

  这场格斗还没分出胜负时,就不得不结束了———舞厅门外正好经过一支警方的巡逻小组,有人出来报告了,于是这一拨人就被请进了新城公安分局。

7、 顺藤摸瓜

  一进公安分局,那汉子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不仅没有了先前的那份武勇,而且连站立的力气似乎也没有了,一双脚杆子只是瑟瑟地打抖。这样一来,警察就对他产生了兴趣,向众舞客和毕蓉以及舞厅方面的一些人询问过情况并且留下地址后,让他们各自返回,然后开始询问那汉子。

  此人面对警察的问话,只是摇头,一句话也不说。警察还没碰到过这种角色,正没奈何处,分局门口警卫室打来电话,说随这一帮人一起来分局的一个小孩子还在门口,问他有什么事,他说是陪亲戚一起出门的,现在亲戚在分局里还没出来,因此要等着。值班警察于是出去跟孩子谈了谈,得知这汉子是从北方来的一个什么亲戚,今晚是陪其出来走走的。警察让孩子留下了家庭地址,看看已是深更半夜,生怕半路上发生不测,于是就安排人员把孩子送了回去。那个汉子,因为可疑,就留置在分局。

  次日上午,那汉子的亲戚从家里赶来打听情况。警察先向其打听情况,知道此人名叫华兴仁,是山西祁县来上海走亲戚的。警方分析华兴仁可能是当地的恶霸、地主或者还乡团之流,于是就与山西来沪追捕地主、恶霸、还乡团等反革命分子的公安小组联系,要他们来辨认这姓华的家伙是否是榜上有名的角色。解放初期,从各地逃往上海的此类角色甚多,各地来沪追捕的公安人员也很多,这些公安人员抵达上海后,往往都要向上海警方打一个招呼。所以,在市公安局留有各地小组的在沪落脚点。

  这边新城分局派员去市公安局一查,山西祁县正好有一个追捕小组在上海,于是就请他们派员过来一趟。追捕人员到新城分局一看,马上认出这华兴仁正是当地警方榜上有名的角色,原名叫“金天仁”,当过还乡团小头目。

  金天仁被捕后,立刻押回原籍。审讯中,他供出了制造“云周西村惨案”的主凶之一徐得胜藏匿于祁县乡下,改名换姓已经成了“贫农”,正和真正的贫农一起在斗争地主哩!

  徐得胜随即被捕,供出了制造“云周西村惨案”的另外两名主凶侯雨寅、张全宝。他知道侯雨寅解放后的情况(包括化名侯震宙),一一作了详细供述。至于张全宝,徐得胜说已在1948年1月与解放军作战时殒命。

  这样,侯雨寅的历史罪行终于被揭露出来。侯雨寅在证据面前,不得不对制造“云周西村惨案”一节供认不讳。

  徐得胜于1951年4月4日在山西省祁县伏法。

  侯雨寅在审讯中供述了制造“云周西村惨案”的罪行,也承认他和徐得胜、张全宝三人是主凶。当审讯人员问及另一主凶张全宝的下落时,侯雨寅也称不知,说可能已经在打仗时毙命了。

  张全宝究竟是生还是死?这个问题,万泉县公安局决定调查。因为在祁县转过来的徐得胜的供述材料中称张全宝已经于作战中殒命,公安人员认为徐得胜的话有一定的可信程度,因为徐与张一为连长,一为指导员,是同一个连队的两个始终在一起的长官,一般来说是应当互相知晓在战斗中的情况的。所以,这一调查就是立足于从张全宝已经殒命的角度来进行的。

8、 罪有应得

  当时万泉县公安局,关押了一些反革命分子,其中有与徐得胜、张全宝同一部队的两个军官:215团1营副营长得永清、215团1营机枪连特务长王连成。于是,便对他们进行了查询。起初,两人都是一问三不知,说不清楚张全宝的生死下落。后来,王连成的态度有了转变,说他在解放后还见到过张。

  审讯人员大喜,连忙问道:“你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到张全宝的?”

  王连成回答:“去年2月,我去太原做买卖时,无意间碰到过张全宝,当时我跟他打招呼,他朝我看了一眼,装出一副不认识的样子,匆匆走开了。”

  “会不会是你认错人了?”

  “不可能!我跟张全宝在一个连队待了两年多,我怎么会认错人呢?再说,如果是我认错了人,那人也应当吭一声呀,可是他并没有吭声,而且脸上露出惊慌的神色。”

  公安人员承认王连成的分析不无道理,但是毕竟缺乏确凿的证据证明张全宝还活着。

  于是提审另一个知情人得永清。得永清说张全宝确实还活着,而且应当就在山西的哪个地方藏匿,因为他在1950年3月,曾在太原见过张全宝,而且还说了些话。那是得永清去太原办事,在市中心一家小酒馆吃午饭时,无意间看见了张全宝,当时张正在那里打杂儿,得永清一叫他的名字,他先是一慌,但看清是得永清后,也就镇定下来了。张全宝当时向得永清敬了一支香烟,把得拉到一边,得说自己已经改了名字,如今叫陈宝全了,正在这里学拉面条,准备回老家去开一家拉面店过日子。

  1951年2月26日,两名侦查员奉命前往张全宝的原籍山西交城调查。但是,他们跑遍了交城的大街小巷也没发现张全宝的影踪。侦查员又去了太原,在市中心一带也没有找到得永清说的那家小酒馆。无奈之下,只得去公安局求援。公安局的同志告诉侦查员,那家小酒馆的老板是一名反动会道门分子,已经被公安局逮捕了,现关押于太原市公安局看守所。侦查员于是去看守所向原小酒馆老板了解张全宝的情况。对方供述,张全宝是一个朋友介绍到他的店里来学拉面技术的,说准备以后自己开一家小饭店谋生;原说要学半年,但是只学了两个月就突然离开了,那时是去年3月下旬。

  侦查员屈指一算,张全宝突然离开那家小酒馆的时间,正是得永清在太原碰到他之后的几天内,估计那是张全宝生怕得永清“出卖”他。侦查员在太原市公安局的帮助下,找到了原在那家小酒馆中干活的三人,其中一个16岁的小青年说,全宝刚曾说过,他学会拉面技术后,准备去大同开一家小饭店。4名侦查员随即赶赴大同,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查到了张全宝的行踪。张全宝果然在那里开了一家专卖拉面的小饭店。1951年3月8日,张全宝被逮捕。1951年3月19日,万泉县县长王沁声分别向毛泽东主席和刘胡兰烈士的母亲胡文秀写信,报告了这一喜讯。1951年4月24日,山西省祁县、交城、文水人民群众两万余人,集中于刘胡兰烈士的家乡举行了公审大会,对制造“云周西村惨案”、杀害刘胡兰等七烈士主凶侯雨寅、张全宝进行了公审。公审会后,侯雨寅、张全宝被执行枪决。

  1947年2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文水县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对制造刘胡兰大血案有关人员的缉捕工作,1947年10月26日当时任文水县二区区长的陈德照,曾将石玺玉押送革命根据地(西山高家沟)审查,因当时审讯环境和历史条件所限,再加上石有意隐瞒其反革命罪行,在审查无结果的情况下,将其释放回村。

  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后,文水县公安局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材料,由副局长赵石贵致信山西省稷山县公安局,要求将已潜回该县宝泉庄村的侯雨寅逮捕。此后,张全宝因参与“汾南游击队”的反革命暴乱,在山西省万泉县被抓获)。经初步审讯证实,二犯确系残害刘胡兰等七烈士的凶手,经山西省公安厅批准,将侯张二犯押解回文水县,进行了两次历史性的审判。

  第一次审判 1951年6月20日,文水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提起公诉,认定侯雨寅,张全宝的主要犯罪事实为:

  反革命犯侯雨寅,又名震宙,男,时年42岁,中农成份,伪军官出身,山西省稷山县宝泉庄人。解放前历任阎军文书,少校,72师副营长等反动职务,并参加国民党,同志会,铁军基干等反动组织。解放后畏罪潜逃,1951 年5月17日被山西省稷山县公安局逮捕。

  反革命犯张全宝,又名张生吴,男,时年50岁,中农成份,商人出身,山西省运城县人。解放前历任阎军班长,排长,连指导员等反动职务,并参加国民党,同志会等反动组织。解放后畏罪潜逃,1951年5月8日被山西省万泉县公安局逮捕。

  侯雨寅任副营长时,和阎军营长冯效异及其所属机枪连指导员张全宝、连长徐得胜(已伏法),带领阎军于1946年10月15日占踞文水县大象镇,积极推行阎军暴政,勾结当地国民党三青团书记长吕善卿、复仇队队长吕德芳和伪村长孟永安(已伏法),于 1947年1月12日出发到云周西村,同谋将共产党员刘胡兰、民兵石六儿、退伍军人张年成、地下交通员石三槐、干部家属陈树荣、石世辉、刘树山等七人抓捕,并以极其残暴的手段,当场用铡刀将以上七人全部铡死,造成重大惨案,企图镇压人民革命运动,摧毁人民民主政权,维护阎军血腥统治。侯雨寅和张全宝在充任匪职期间,大肆残杀我党员干部和群众,民愤极大,实系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

  侯雨寅在解放后,仍继续坚持反革命立场,与人民为敌。1950年秋参加反革命组织“汾南游击队”任大队长,积极扩充反革命队伍,阴谋暴乱,企图颠覆我人民政权。

  文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文水县公安局起诉书事实确凿。反革命犯张全宝,侯雨寅效忠阎匪,与民为敌,死心踏地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残杀我国人民优秀儿女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刘胡兰等七同志,判决张全宝、侯雨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51年6月22日,山西省人民法院榆次分院批准张全宝、侯雨寅死刑。1951年 6月24日,将张全宝、侯雨寅押赴云周西村执行枪决。

  第二次审判 第一次审判只是把已经查清的直接出面杀害刘胡兰等七烈士的凶手和幕后主谋人物依法进行了惩处,但对于造成此次大血案最深刻的根源或者说是真正的内幕仍未查清,因而还有漏网之鱼未肃清。但文水县公、检、法机关对于此案中漏网人员的侦查始终没有停止过。在1959年复查案件时终于查明真相,并于同年9月9日将此案的的漏网大凶手石玺玉、张生儿逮捕归案,开始了第二次历史性的审判。

  1959年11月24日,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对石玺玉及张生儿提起公诉,认定石玺玉、张生儿的主要犯罪事实为:

  石玺玉,乳名石五则,外号五狼,男,时年57岁,中农成份,农民出身,家有9人。系文水县云周西村人,1944年参加共产党。1945年任本村农会秘书,同年8月任宣传委员。1946年任生产委员。1947年1月8日被阎军抓到大象镇,同年1月14日放回。同年因杀害刘胡兰被我政府扣押3个月,未查清即释放回村。解放后任土改评议员,因走地主路线,被开除党籍,在村务农至1959年 9月9 日逮捕。

  张生儿,男,时年37岁,中农成份,农民出身,家有5人,文水县云周西村人。1947年1月8日被阎军215团扣捕数日释放,回村务农直至逮捕。

  石玺玉,1944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后不能坚持共产党人的立场,叛党投敌,暴露我党的组织情况,残杀我革命干部。1947年1月8日,阎军72师215 团第一营将石玺玉、张生儿和石六儿、石三槐、韩拉吉等五人抓回大象镇,在阎军副营长侯雨寅审问下,石玺玉为了保存自己的生命叛党投敌,不仅自白了自己的一些事实,并将云周西村刘胡兰、陈德照等人是共产党员,与中国共产党有联系的石六儿、石三槐、韩拉吉、刘根申等向敌人进行了告密。石玺玉自首、告密后,同年1月12日,阎军将云周西村包围,将全村群众集中在庙前,当场残杀了刘胡兰、石三槐等七人。

  石玺玉、张生儿在残杀刘胡兰、石三槐等七人时主动积极,在阎军连长徐得胜、指导员张全宝讲完话后,石玺玉手提木棍站在群众之外,张生儿也主动跳出人群,和石玺玉、韩拉吉(韩被敌人杀死)将石三槐、石六儿等六人拿木棍打昏后,石玺玉、张生儿用铡刀将石三槐、石六儿铡死。其余两把铡刀将张年成、陈树荣、石世辉、刘树山等4人铡死。

  更为严重的是阎军威胁拷打石景华等群众,让用铡刀铡刘胡兰,人们都不去执行。石玺玉、张生儿积极上前手扶铡刀将刘胡兰铡死,石、张二人积极残杀刘胡兰等七人后取得敌人的信任,并接受了给敌人搜集我方情报任务。1947年1月14日阎军将石玺玉、张生儿释放。

  文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对石玺玉、张生儿的公诉事实确凿。石犯叛党投敌,出卖组织,出卖同志,亲自用木棍将石三槐打昏,又积极主动参与杀害刘胡兰,其罪行严重,确实构成反革命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 4条和第9条四款之规定,1959年11月26日,判处石玺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63年2月6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石玺玉死刑。同年2月14日,将石玺玉验明正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同年,张生儿被文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963年2月17日,文水县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对反革命犯石玺玉执行死刑的情况。经过两次审判,在“1.12”大血案中犯有重大罪行的人犯均被依法严惩。另外与此有关罪犯一一有了结局。

  吕善卿,国民党文水县三青团书记长,是“1.12”大血案的主谋之一。 1947年2月2日解放文水城时被俘,经审查后处决。

  吕德芳,大象镇地富复仇队队长。解放文水县城时被我军击毙。

  冯效异,阎军215团一营营长,“1.12”大血案主谋之一。解放文水县时逃脱,后在晋中战役中被人民解放军击毙。

  徐得胜,杀害刘胡兰烈士凶手之一,山西省祁县武乡村人,1937年参加阎军,曾任阎军72师215团一营二连连长。1947年1月12日伙同张全宝、侯雨寅等残杀刘胡兰等七烈士,因此于 2月升任一营副营长,回驻文水县城。同年2月2日文水县城解放后,徐逃回祁县武乡村老家。1948年祁县城解放后又潜入祁县贾令村,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抓获,同年4月4日在祁县武乡村枪决。

  孟永安,曾任云周西村伪村长,与敌特金川子、白占林在解放文水县城时同时被俘。在追审此案中,孟永安病死在狱中,金川子审讯后判处死刑,白占林判刑后病死在狱中。

  其余张德润、李天科、夏家鼎、郭鸿仪、温乐德等6人均被判不同的刑罚。至此,制造和参与杀害刘胡兰等七烈士的所有罪犯都未逃脱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审判,在民主专政的天网中终被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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