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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气囊 [圖片]

00:10 ·

回覆:【理解与适用】《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12-22 · (三)关于管辖调整后当事人诉讼体验问题
前期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对属地基层法院是否能保障当事人在线诉讼体验提出担忧。从实践层面看,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调整后,通过完善审理机制、优化管辖格局,将更有助于提升当事人的诉讼体验和案件的审理质效。
一是从技术支撑看,北京、杭州、广州3地基层法院前期在适用在线审理机制方面有扎实的工作基础。目前,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的全国法院“一张网”已在3地上线,对于调整至相关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充分享受“网上纠纷网上审”的诉讼便利,通过“一...

回覆:【理解与适用】《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12-22 · (二)关于《规定》效力问题
《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管辖调整内容不溯及《规定》施行前已受理的案件,对于2025年11月1日前已立案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不服互联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根据《规定》第3条确定上诉受理法院;被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由原审法院再审或者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相关高级人民法院加强指导,以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为原则,做好辖区法院管辖衔接、立案指引、案件移送等工作,杜绝因管辖调整出现有案不立、管辖推诿等现象,确...

回覆:【理解与适用】《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12-22 · 四、有关重点问题的把握
(一)关于新增案件类型的识别标准
新增和调整的4类案件,此前未作为单独案件类型列入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但其在法律关系、权利客体、技术因素等方面,具有较强独特性和可识别性,实践中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识别标准存在共识,可以从以下两方面作初步判断:首先,以“网络”作为案件类型的基本限定条件,相关纠纷应当是基于网络行为或网络技术,在网络环境中发生,区别于传统线下纠纷。其次,权利客体具有特定指向性,相关案件以“数据”“个人信息和隐私”“虚拟财产”“网络市场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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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 (二)关于互联网法院指定管辖规则
《规定》第1条第3款在《2018年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指定管辖的主体、批准程序和案件类型,是对前两款法定管辖规定的补充。根据该款规定,北京市、浙江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辖区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有利于及时将实践中出现的新类型、前沿、疑难复杂互联网案件纳入互联网法院管辖,并根据互联网法院案件体量和结构发展变化,促进辖区法院案件规模和审判负荷均衡发展。实践中,互联网法院及相关中级人民法院、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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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 三是保留4类案件继续由互联网法院管辖。《规定》延续《2018年规定》,明确北京市、杭州市、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法院审理的4类案件,继续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包括:“网络域名权属、侵权、合同纠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网络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检察机关提起的网络公益诉讼案件”。互联网法院通过继续集中管辖上述适宜在线审理的案件,持续巩固完善“网上纠纷网上审理”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司法便利。
四是相应调整互联网法院管辖...

回覆:【理解与适用】《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12-22 · 二是将部分案件调整出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规定》删除了《2018年规定》规定由互联网法院管辖的“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的产品,因存在产品缺陷,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以及网络侵害名誉权、一般人格权、财产权等传统网络侵权纠纷。主要考虑是上述案件多为常规化、一般性涉网案件,随着近年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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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4条,对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机制进行系统优化调整,明确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协议管辖规则、上诉审理机制等方面内容。
(一)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
《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互联网法院管辖的地域范围和案件类型;地域管辖范围与《2018年规定》保持一致,明确互联网法院管辖地域范围为所在市辖区范围内;对互联网管辖案件类型方面作以下调整:
一是新增4类由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的案件类型。《规定》在《2018年规定》基础上,将 “网络数据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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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 二、《规定》的起草原则
《规定》的起草制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人民群众数字时代新需求、网络空间治理新形势、数字经济发展新变化,紧扣互联网法院发展实际,着力推进互联网法院专业化建设,确保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落地见效。起草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解释,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制定司法解释。《规定》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循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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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 一、《规定》的起草背景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6号,以下简称《2018年规定》),明确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网络购物、网络服务、网络金融借款、网络小额借款、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网络侵权、网购产品责任、网络公益诉讼等11类纠纷。该司法解释有效适应了互联网法院成立初期的功能定位,在探索在线审理机制,提升司法便民利民,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二十大作出加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