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张明楷:构建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应妥当处理的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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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们对国外刑事立法的了解就很不够。翻译过来的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有限;有的刑法典是十多年乃至二十多年前翻译过来的,我们将过时的法条当作现行有效的法条在引用;有的刑法典不是专业人士翻译的,其中的专业术语翻译是否妥当,存在很大疑问;有的国家官方语言不是英文,但我们是根据英文翻译的刑法典,其准确性值得怀疑。
又如,我们对国外的刑法理论缺乏全面了解。大学以及各法学院图书馆的馆藏外国刑法教材与著作极少;近些年来翻译的部分教科书不可能代表国外刑法学的全部,许多论著的翻译是因为译者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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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构建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需要全面了解国外刑法学的知识体系,但我们当下的了解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与片面性。
对国外刑法学知识体系的了解越全面,越有利于构建中国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可能有人认为,经过多年的引介,我们对国外刑法及其理论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可以撇开国外刑法及其理论进行独立的研究。但在本文看来,我们对国外刑法学知识体系的了解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与片面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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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张明楷:构建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应妥当处理的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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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术研究的特点来看,“完全脱离他人的‘独立思考’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会受到排斥。思考具有不可避免的、彻底的、奇妙的社会性。你所想的一切都是对他人想法和言行的回应。”我们对他人的想法与言行知道得越多,就越有利于我们思考。多了解国外的刑法、判例与理论,有利于构建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
了解国外的刑法学,有利于我们认识中国的刑法学。认识自己都是从认识他人开始的,如果没有对他人的认识,就不可能认识自己。例如,如果不了解其他国家的法定刑,就不可能知道我国的法定刑是重还是轻;如果不了解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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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构建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并不意味着排斥国外理论学说;相反,借鉴国外学说具有必要性与重要性。
如果从文明的角度来说,“人类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同地域和人群在不同时代和条件下,形成了多种多样的文明形态。文明之间既相通相近,又彼此差异而多元。因其相通相近,才有了理解沟通的可能;因其差异和多元,才有了互鉴交流的必要。”“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 如若从文化的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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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与借鉴国外理论学说的关系
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并非指从概念到体系都由自己创造。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概念,这个知识体系不仅需要结合本土实践、体现本国特色,而且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并具有全球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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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张明楷:构建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应妥当处理的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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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应当赋予传统法律文化以新的生命力。
对法律文化传统的传承可能存在悖论:如果一种理论或做法在当下是正确的,我们就应当采用这种理论与做法,而不需要考虑传统是什么;如果传统也是这样的理论或做法,则传统成为另一理由乃至是多余的理由;如果传统不是这样的理论与做法,那么,要求当下采用传统的理论与做法,就意味着要采用在当下不正确的理论或做法。 显然,传承法律传统并不意味着完全遵循传统。传统存在的本身就决定了人们要改变他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法治中国进程中的传承本身就决定了我们要把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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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应当提高对刑法文化传统的鉴别力及运用效果的判断力。
“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一方面,对于古籍记载的刑法文化传统,不能仅当古文欣赏,也不能只重视其字面含义。另一方面,我们不能认为刑法文化传统都是精华或者都是糟粕。但哪些是精华哪些是糟粕,应当以当下的现实为标准进行合理判断,对于符合当下国情、社会制度与国民价值观的刑法文化传统,应当大胆地接受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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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张明楷:构建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应妥当处理的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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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应当提升对古代刑法文化的体系性理解。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了十分丰富的刑事立法、刑法适用、刑事政策内容,不同观点互相争鸣、精彩纷呈。但由于古籍文献过多,历史传统复杂,往往只能让人寻章摘句,其中部分的理解还可能存在误差,需要提升对古代刑法文化的体系性理解。 例如,我国刑法从民国时期开始就借鉴德国、日本的立法体例,将共犯形态分为正犯、教唆犯与帮助犯,将后两类归入共犯,并对共犯采取从属性说。但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对教唆犯的处罚通常重于正犯的处罚,至少会与正犯相同。通说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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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张明楷:构建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应妥当处理的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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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应当进一步全面挖掘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
“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历史,才能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但在当下,由于从事法制史研究的学者并不从事刑法学研究,而从事刑法学研究的学者并不从事法制史研究,导致对刑法文化传统的挖掘还远远不够。 一方面,需要有更多的刑法学者全面挖掘历史传统中的精华。日本关西大学法学部的佐立治人教授,专门研究中国古代刑法,他对自己研究主题与讨论课的介绍分别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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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张明楷:构建自主刑法学知识体系应妥当处理的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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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与传承优秀法律传统的关系
“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我们总是从自己的历史、传统与经验出发,对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因为新问题与旧问题密切关联,对新问题的解决也必须与旧问题的处理相协调;在法律领域,对任何一个新问题的解决,都不可能是全新的方案。构建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也是如此。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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