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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何評價謠言「吳京愛滋」?

1樓 浅风仁樱 2024-2-29 15:50
答:#so what#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注意到一個問題。
美國的頭面人物、輿論英雄是可以有道德缺陷的——甚至是酗酒、吸毒、銀趴、醉駕、逃稅、家暴、作偽證、「投資敵國」、公然撒謊這類重大缺陷。
而中國的頭面人物、輿論英雄是不行的。
甚至可以連證據都不需要,只要有一些無法證偽的黑色傳聞,就足以擊沉這些輿論戰的主要資產。
而且在這種攻擊之中,中國的網民們主要的力氣都用在「證明這是無稽之談」上,卻並不反對「如果是真的那我們就唾棄ta」這個基本設定。
我們很少去想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我們的KOL必須有「道德完美無缺」的要求?
不,不只是「道德完美無缺」這麼簡單,還得是「道德完美到無可爭議」——也就是假設在某個問題上存在著兩種不同的道德標準,ta們的行為必須全都得到優良評分。
其實是我們自己的這種偏執的執著在引誘——不,在引導——輿論戰對手愉快的、樂此不疲的、瘋狂的採用這種造謠、影射、暗示的低成本手段。
ta們都不需要證據,也不需要無可辯駁的道德理論,只要哪怕成功的騙到任何一個覺得「不無可能」的小孩子,這個小孩子都可能因此立刻調轉槍口,要因為「身有難以解釋的嫌疑,為我們證明自己無可辯駁的聖潔帶來困難」來「為國鋤奸」。
為什麼要這樣?這樣做事,為什麼最有利於你的陣營獲勝?
為什麼愛國的人必須是無可爭議的聖徒才行?一旦不是,就要趕緊打死掩埋?
如果我們對愛國者沒有這種資格要求,也就自然堵死了對方搞這種「資格污染戰術」的邏輯通道。我們自己搞這種「無可爭議的完美」審查,就是在幫敵人架好狙擊槍。
吳京——先說明,我是很不喜歡戰狼二的——就算得了愛滋病,我也不認為ta在激發愛國主義上的貢獻應該被否定。
我們的人,就算不享受對面那種「幹啥都行」的「無限免罪待遇」,至少也不應該受到截然相反的、甚至低於普通人的苛刻對待。
自己有門炮,敵人撒了點灰,自己就提著錘子砸爛,這叫顯而易見的愚蠢。
你老這麼幹,敵人當然拿著石灰包當基本武器天天用。
這道理就這麼樸素。
想要掐滅這種蒼蠅嗡嗡嗡,要做的不是一遍又一遍去「闢謠」,而要白眼一翻——「So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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