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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民.关于法律人工智能在中国运用前景的若干思考[J].清华法学,2018,12(02):108-124.
关键词:法律人工智能;法律数据;算法;深度学习
摘要:法律人工智能在我国司法界的运用方兴未艾,开始初步形成了信息的电子数据化、办案辅助系统的智能化、实体裁判的预测与监督系统以及统一、电子化的证据标准等法律人工智能形式。然而,法律人工智能存在一定的现实困境。从数据层面看,当下的法律数据不充分、不真实、不客观且结构化不足。从算法层面看,法律人工智能所使用的算法隐秘且低效。从人才层面看,法律界、人工智能界互有疏离、隔阂。未来,我们应认识到法律人工智能在我国运用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在明确法律人工智能应定位于辅助角色的同时,在技术层面上改进算法并培养法学与计算机科学知识相融合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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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照信.司法民族主义(1922—1931):司法的政治参与、进程与意义[J].清华法学,2017,11(01):134-150.
关键词:司法民族主义;司法大宪章;司法政治化
摘要:"民国"司法是一个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与实践各层面冲突与回应所形成的转型格局。我们研究"民国"的司法历史,仅仅注意于裁判进程或者司法的制度转型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注意于司法在政治与社会中的参与角色及功能问题。"民国"持续十年(1922—1931)的司法政治化进程,标志与发起动力为华盛顿会议,内容表现为中国司法界的"建国运动",即以主权为导向的司法民族主义,结果则表现为司法进程上的专家司法向政治家司法的转型期。此一时期,为"民国"法律民族化运动中的现代性追求部分,即现代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建构过程。中国现代性的研究中,需要注意到司法领域中的民族国家建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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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笑侠.论司法多元功能的逻辑关系——兼论司法功能有限主义[J].清华法学,2016,10(06):5-21.
关键词:司法功能;有限性;法理功能;社会功能;司法效果;逻辑关系
摘要:我国现阶段社会对司法越倚重,对司法功能的解读就越多样越紊乱。然而,司法功能是有限的,如何厘清各功能间的排列关系?如何抓住司法功能的重点?笔者认为,应当从个案司法来看问题,而不应该离开个案来谈司法功能。个案司法存在审理、裁判、解决、影响和预期五个状态,司法功能也就在这五个状态下有序地排列着司法的法理功能和社会功能。应当突出司法的法理功能,减少司法社会功能的扩大化误读。因此应当从司法的核心部分抓住法理功能,即辩是别非和释法补漏功能,以及维权护益、控权审规和定罪量刑等功能。后三个状态中产生出定纷止争、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引领社会风气等均属于社会功能,则属于社会效果、间接影响和可能预期。我们要在法理功能的基础和前提上,建立"司法的有限主义"观念,从而缓解"案多人少"这对司法的基本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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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中.民国初年的司法独立——司法总长梁启超的理论与实践[J].清华法学,2014,8(06):133-148.
关键词:司法独立;民国初年;梁启超;司法总长
摘要:在百年前的民国初年,关于司法独立的理论探索与法政实践已经尉为大观。1913年出任"中华民国""司法总长"的梁启超,既阐述了司法独立的理论,也亲历了司法独立的实践。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梁启超以自己的关于司法独立的理论与实践,知行合一地充当了民国初年实践司法独立的典型性代表与象征性人物。作为"司法总长"的梁启超在1913年前后关于司法独立的价值定位、困境认知及其应对策略,反映了民国初年实践司法独立的特殊语境,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思想意义;对于当下我国关于司法独立的理论及时间,亦不乏某种程度上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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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新,李谦.解读司法改革——走向权能、资源与责任之新的均衡[J].清华法学,2014,8(05):103-113.
关键词:司法改革;审判权资源与责任的均衡;审判独立;司法独立
摘要:本轮司法改革由最高决策层以顶层设计方式启动,意味着权能、资源和责任将在法官、检察官等微观的主体层面重新分配。改革的初始条件、环境或对象是作为"紧密型组织"的法院行政化管理及审判的"集体决策/责任扩散"机制与各种外部因素之间通过复杂的互动或"博弈"过程而形成的脆弱均衡。决策者推进司法改革应当是出于某种政治决断,改革的内容指向"审判独立",其归结可能是促使"司法独立"的进一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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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格、职、级与竞争上岗——法院内部秩序的深层结构[J].清华法学,2014,8(02):146-163.
关键词:法院内部秩序;格;职;级;竞争上岗
摘要:我国法院持续进行了二十年的司法改革。但纷繁的改革式样之后,法院内部秩序的深层结构始终保持不变。这一结构表现为法官被划分为细密的,与权力、福利、待遇相关的格、职、级,并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将其激活,从而建立起法院内部自上而下的控制体系。这一结构因政治治理变革而形成,并因法院个体利益而强化。这一结构的片段曾被命名为行政化并导致错误对策论。这一结构的变动依赖于宏大叙事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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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杰.人民司法的历史面相——陕甘宁边区司法传统及其意义符号生产之“祛魅”[J].清华法学,2014,8(01):110-125.
关键词:群众路线;马锡五审判方式;国家政权建设;司法改革;政法传统
摘要:陕甘宁边区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国家政权建设"权力下沉"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理性化程度较低的历史背景下,这一司法方法试图以人格型权威弥补制度内生型权威之不足,以尽可能消解"改造社会"之法律方案在强制推行过程中的暴力属性。但这样一种微观法律技术能否在宏观层面有效解决法律公共产品供给与社会现实需求之间供需失衡的结构性冲突,却是不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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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娜.论我国国情下的最优司法独立度:一个制度经济学的视角[J].清华法学,2012,6(03):118-129.
关键词:司法独立;司法体系绩效;最优司法独立度;司法改革
摘要:司法独立本身不是目的,而仅仅是达成司法体系绩效最大化的手段。事实上,司法独立并非一个非此即彼的概念,各国的司法独立度差别很大。为此,本文提出了一个有关最优司法独立度的理论框架,并证明适合当前我国国情的最优司法独立度介于"完全不独立的司法"与"完全独立的司法"之间。进一步,我国具备趋向最优司法独立度的政治基础。实现我国最优司法独立度的政策路径,应从最大化司法体系绩效的全局出发,根据国情,先从阻力小而成效大的方面切入,实行渐进的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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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琳.从理念到技术:在司法领域中运用实验方法的局限性[J].清华法学,2011,5(06):109-121.
关键词:司法领域实验;局限性;受控比较;试错
摘要:司法领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司法领域运用实验方法不仅具有社会学领域实验所普遍具有的不足,还面临司法领域所特有的障碍。我国司法领域的实验存在实验设计和启动不够科学、实验主体立场不够客观、实验过程缺乏科学控制、对实验结论的论证不够充分的局限性。应当从避免实验过程中的功利主义倾向、遵循实验的基本要求、公开详细的实验方案、实验过程和实验结论,接受社会和同行检验、建立司法实验统一规划审批和监督机构等方面进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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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民.信息化与我国司法——基于四川省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创新的解读[J].清华法学,2011,5(04):141-157.
关键词:信息化;审判管理;科层制;我国司法
摘要:当下,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引入,法院积极探索与创新审判管理。本文基于四川省各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审判管理之实践,探讨信息化对审判管理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及价值意义,揭示信息化应从审判管理信息化向审判信息化发展变化的逻辑主题,指出我国司法信息化之未来图景,应是审判信息化、多方信息化与面向社会的信息化。当然,由于信息化本身之限度,信息化的审判管理与审判虽有助于但却不能完全达致公正、高效、廉洁等价值目标,还需结合其他机制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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