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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有69篇帖子。

【资料库】12.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12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5 19:22
刘东华.公益法律援助的职业理性——对话丹宁勋爵对法律援助的诟病[J].时代法学,2013,11(03):35-42.
关键词:公益;法律援助;法律职业;社会福利;职业伦理;律师
摘要:法律援助作为制度福利的一种,对其有着多种不同声音的评价。丹宁勋爵对法律援助的批评具有代表性。只有将具体的法律援助行为纳入公益法律进程中去才能对回应各种批评意见。文章从社会保障思潮的演变、法律职业主义理论与律师职业伦理的张力三个方面理性分析了公益法律援助的价值、根源与运作模式。
13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6 08:13
孙孝福,兰耀军.民事诉讼费用的可诉性与诉的设置[J].时代法学,2004,(05):39-44.
关键词:民事诉讼费用;可诉性;准行政诉讼
摘要:民事诉讼费用作为人民法院运作经费的主要来源 ,直接影响到诉讼中当事人人权保障和法院的权威。诉讼费用构成的不确定性和裁判机制的非科学性 ,决定了当事人对法院单方面裁断的诉讼费用具有诉的利益。而国家对公民诉讼权保障的无条件性 ,要求法律建立专门的诉讼程序 ,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费用的裁判提供救济。
14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7 08:50
方流芳.民事诉讼收费考[J].中国社会科学,1999,(03):
摘要:我国恢复民事诉讼收费近20年。讼费征收规则的制定、解释和实施成为法院的一统天下,财产案件照“诉讼标的”收费成为一个不可质疑的定律。本文通过研究转型时期讼费征收制度的现状,探求其来龙去脉,揭示一些内在的紧张关系,诸如:讼费征收和诉权保障、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益、国家和当事人分担司法费用的合理限度、外来的“诉讼标的”模式和本国法律对创造性思维的需求等。作者的意图是以一个具体制度为话题,引申出法律方法、法律思维和法律正当性的思考
15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19:57
刘君博.“裁执一体化”财产保全的逻辑与改革[J].中国法学,2017,(05):237-257.
关键词:财产保全;“裁执一体化”;“低水平”均衡;执行难
摘要:财产保全"裁执一体化"程序操作模式的直接目的是有效查控财产保全对象。"裁执一体化"模式更加侧重于审理财产保全案件有无执行到位的可能性,财产保全立案、审判、执行程序的结构也因此更为密切和集中。"裁执一体化"模式虽然能够较好地契合既有的制度条件,也能够对个案处理表现出一定的调适性,但所形成的财产保全制度"低水平"均衡运行状态仍然必须打破。技术革新与司法体制改革形成了打破"低水平"均衡状态、改革"裁执一体化"模式的外部条件。通过合理界定法院内设机构的职能和人员的权责分工,拓展财产信息查明途径以及充实财产保全案件审理的正当性基础,可以促进财产保全制度司法实践向规范目的回归。
16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8 20:05
任重.论虚假诉讼:兼评我国第三人撤销诉讼实践[J].中国法学,2014,(06):241-262.
关键词:虚假诉讼;第三人撤销诉讼;裁判作用方式;另行起诉;既判力
摘要:虚假诉讼法律成因及对策分析不仅对确定《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结果条件有决定意义,更对民事诉讼的体系结构调整有重要参考价值。以生效裁判对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构成的侵害为标准,法律意义上的虚假诉讼只存在于合同被撤销后虚假诉讼当事人回复所有权、协议不成时请求法院分割共有财产以及因虚假诉讼致使案外第三人无法另行诉讼三种情形。对民事裁判作用方式的误读、对另行起诉制度的忽视以及既判力制度的缺失构成虚假诉讼的根本法律成因,只有对以上问题作出实质回应,才能根本解决虚假诉讼问题。
17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06:23
廖永安.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对我国民事送达制度改革的再思考[J].中国法学,2010,(04):175-191.
关键词:民事诉讼;送达;程序保障
摘要:送达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其并未引起学界的足够关注。实证考察表明,民事送达制度的立法已不敷实践需要。解决"送达难"问题,既需要有基于送达基本属性和功能的理想超越,也需要有源于当前司法环境的现实考量。目前至关重要的是需要在"送达难"的现实背景下,重新审视送达的性质和功能,在制度设计上既需要协调好与周边制度如起诉制度的关系,也需要平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关利益,科学界定送达法律关系所涉主体、合理规制送达法律关系所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和完善送达方式。
18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11 19:20
于海生.诉讼欺诈的侵权责任[J].中国法学,2008,(05):77-87.
关键词:诉讼欺诈;侵权责任;恶意诉讼
摘要:诉讼欺诈的侵权责任问题已引起学界的关注,研究的焦点在于诉讼欺诈的界定以及侵权责任的法律构成等问题。诉讼欺诈的侵权责任在构成上的独特性为,行为人通过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侵害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利。为规制诉讼欺诈行为,在立法上应赋予案外第三人一种申请撤销已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权利。
19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07:48
陈桂明,李仕春.诉讼欺诈及其法律控制[J].法学研究,1998,(06):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在民事经济纠纷及其诉讼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今天,诉讼欺诈现象日趋严重,其危害性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首先,诉讼欺诈有违司法追求真实的精神,有背民事诉讼的客观目的——维护法的秩序。〔1〕其次,由于诉讼欺诈通常以符合法律程序的形式进行,带有很...
20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4-30 07:48
郭卫华.滥用诉权之侵权责任[J].法学研究,1998,(06):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诉权是诉讼权利的简称。一个社会的公民和法人及组织所享有的诉权是否完备,是该国法律是否现代化、文明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诉权愈充分,人们寻求法律救济愈有保证。基于此,世界各文明法制国家,皆建立了完备的诉权保护之法律体系。正向法制社会迈进的我国...
21樓 啊啊是谁都对 2024-5-5 19:38
张兴美.送达制度的结构性转向从“结果型”走向“过程型”[J].中外法学,2022,34(05):1260-1277.
关键词:送达;送达难;电子送达;过程导向;结果导向
摘要:我国的送达制度是按照结果导向型思维打造的“结果型”送达。“结果型”送达是以受送达人为主体偏向、以实质性送达效果为制度目标和法院全责型的送达结构,这种结构为送达不能、送而不达等送达难现象提供了制度环境。规范的送达制度应当是按照过程导向型思维打造的“过程型”送达。“过程型”送达是以受送达人程序利益为保护对象、以过程理性为制度核心、可实现程序自治的送达结构。由“结果型”送达向“过程型”送达转向是解决我国送达制度困境、重构我国送达制度的具体路径。该路径的实现以强化送达过程的理性建设为重点,信息化手段、社会化方法、交互性机制和推定规则可以为我国送达制度结构性转向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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